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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演进
熊明辉
//m.auribault.com2016-04-13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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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学是关于论证分析与评价的学科,关注的是如何把好论证与差论证区别开来。作为论辩的工具,亚里士多德逻辑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关注的是从语义、语形和语用三维度来探讨论证分析与评价。但亚氏之后,主流逻辑学家抛弃语用分析维度与实践取向,大力推崇形式逻辑,符号逻辑使形式逻辑发展到极致。然而,17世纪归纳逻辑的提出以及20世纪后半叶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使语用维度又被重新拽回,开启了逻辑学的实践回归。

  实践开端

  逻辑学曾分别源自古希腊、古中国和古印度三大古代文明,只不过,古希腊逻辑最终发展成了国际公认的主流逻辑。

  在三大古代文明中,逻辑学均作为论辩的工具而产生。亚里士多德的追随者直接将亚氏的相关逻辑论文汇编成《工具论》,该书由《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六篇论文组成,彰显了逻辑之论辩工具性。所谓“论辩”,即论证、辩护,是一种基于多主体互动的论证综合体。换言之,论辩即多主体论证,故称广义论证。与之相对,狭义论证通常是指单主体论证与零主体论证。零主体论证是形式逻辑学家们所关注的形式论证,其评价与语用要素无关。单主体论证与多主体论证是非形式逻辑学家们所关注的非形式论证,其评价总需考虑语用要素。

  古希腊逻辑之主体是亚氏逻辑,本质上以多主体论证为其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被后世称为“逻辑学之父”,他对逻辑学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词项逻辑。词项逻辑的核心是三段论,故人们有时把亚氏逻辑等同于三段论逻辑。词项逻辑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演绎逻辑体系,它关注的是从真前提出发何以能保证必然推导出真结论,该保证只与推理形式有关,与推理内容无关,其目的在于寻求一种论证评价之普适性标准。

  从《工具论》可以看出,亚氏逻辑学是以实践目标为己任,即其逻辑学是以真实论证的评价为目标。在《后分析篇》中,他探讨的是科学论证,与内容密切相关;在《论辩篇》中,他研究的是日常生活中的非形式论证,离不开语用分析;而《辩谬篇》的实践目的则是要与被称为“诡辩家”的智者划清界限。

  亚氏之后的斯多葛学派则发展了命题逻辑,其研究范围更广,不仅包括论证形式分析,而且还包括修辞分析、语法分析、概念理论、命题理论、认识论、语言哲学等。因此,在他们那里,逻辑学被认为包含修辞术和论辩术两个部分。总体来看,古希腊逻辑的实践取向显而易见。

  科学转向

  虽有斯多葛逻辑出现,但与亚氏逻辑相比,它并无多大影响。中世纪时,阿奎那、奥康和司各脱等经院哲学家的逻辑贡献也只是在注解《工具论》,并且完全忽略了斯多葛逻辑。文艺复兴时期,把逻辑学作为理性探究之基础的看法有所复苏,但当时的学者仍然是只推崇亚氏逻辑(如《王港逻辑》),因为他们坚信亚氏逻辑已经相当完美。

  文艺复兴后,人们开始觉察到亚氏逻辑无法处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因果问题,因为三段论是从一般性前提出发演绎出结论,而自然科学则需根据个别现象概括出一般性结论,以解释现象间的因果关联。为此,逻辑学出现了首次大转向——科学转向。这导致了归纳逻辑的诞生,其标志是1620年培根《新工具》的出版。显然,一看书名便知,他要把自己的工作与亚氏逻辑学相提并论,但其目标是寻求面向自然科学的逻辑。

  到19世纪,英国哲学家穆勒将培根方法发展成为完整的求因果联系方法,人称“穆勒五法”。在《穆勒名学》中,穆勒明确将其视为不同于演绎的逻辑方法,这已成为科学逻辑的基本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研究之中。

  亚氏逻辑关注的焦点只是词项,并不涉及命题。早在公元前3世纪,克里希波就提出了命题逻辑,后来斯多葛学派又对其进行了扩充,但由于亚氏逻辑的强势地位,使得这种逻辑并没有受到人们关注。

  培根之后,归纳逻辑在17世纪欧洲科学革命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它在逻辑学的地位仍饱受质疑。甚至到了18世纪,康德还在认为,亚氏之后逻辑学就再也没有什么可值得发展的了。不过,这一断言很快就被逻辑学的发展证伪。

  数学转向

  17世纪中叶,青年莱布尼茨有个梦想:先创造一种能够把人类思想还原为计算的普遍语言,再制造一个能执行该计算的强大机器。其构想其实是要制造出推理演算器,也就是后来的计算机,这被称为“莱布尼茨之梦”。为了追寻莱布尼茨之梦,1847年,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布尔在《逻辑的数学分析》中引入了一种代数方法,现称“布尔逻辑”,它成为了数字电路设计与编程语言的基本算法,从而开启了逻辑学的第二次转向——数学转向,形成了形式逻辑的现代版——符号逻辑。

  符号逻辑是现代逻辑大厦的基础,包括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布尔逻辑就属于一个命题演算系统,只不过现在人们所常用的命题演算系统是指希尔伯特和阿克曼在1928年给出的。1879年,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中通过引入量词,将命题演算扩充成了谓词演算系统,完成了符号逻辑体系的构建,从而实现了“莱布尼茨之梦”,把逻辑学的数学转向推向了高峰,并彻底证伪了康德断言。

  利用谓词逻辑,亚氏逻辑和斯多葛命题逻辑不仅能够被有机地整合在同一框架内,而且中世纪逻辑学家所关注的关系多重一般问题也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因此,亚氏三段论逻辑显得有些多余了。于是,有些现代逻辑学家提出,既然有了谓词逻辑,再讲亚氏逻辑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数理逻辑是符号逻辑在数学中的应用,通常包括集合论、模型论、递归论和证明论,合称“四论”。随着“四论”的提出,数理逻辑成为了数学的一个分支,并在数学中确立了其重要地位,逻辑学的数学转向最终完成。1910年至1913年间,怀特海与罗素合作的《数学原理》三卷本相继出版,逻辑学家们的注意力几乎完全被引向了数学领域,数理逻辑似乎成了唯一的逻辑。

  与科学转向相比,数学转向更为彻底。20世纪前半叶,“数理逻辑”几乎成了“形式逻辑”的代名词,而“形式逻辑”又成了“逻辑学”的代名词,甚至有逻辑学家就公开提出,逻辑学应直接从弗雷格开始,这一提法从根本上完全忽略了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存在。

  实践回归

  然而,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有人开始挑战数理逻辑在逻辑学中的绝对优势地位。比如,1948年,比利时哲学家佩雷尔曼实施了一项伟大工程,他试图用符号逻辑来为价值判断提供逻辑证成,但其研究结果却是认为这不可能,但与此同时,他也发现,可以从古希腊论辩术和修辞术中找到价值判断的证成办法,进而,他提出了以论辩术为评价核心的新修辞学。1950年,美国哲学家比尔兹利出版了《实践逻辑》,试图把逻辑学研究从数学那里重新引向实践,进而开启逻辑学的实践转向,但其工作并没有受到当时逻辑家们的重视。1958年,英国哲学家图尔敏在《论证的运用》一书中提出,那些研究实践推理的逻辑学家们应当将其关注点从数学领域转向法学领域,但这一看法却被当时的主流哲学家们视为大逆不道。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非形式逻辑、论证理论以及批判性思维的兴起,逻辑学的实践转向才基本实现,并且至今都仍在继续之中。实际上,这个转向并不只是与非形式逻辑学家相关,形式逻辑学家所发展的模态逻辑本身也是实践转向的一种表现。随着认知逻辑、语言逻辑、人工智能逻辑等分支学的蓬勃发展,可以说形式逻辑也实现了其实践转向。

  然而,与前两次转向不同,逻辑学的实践转向并非真正转向,而是实践回归。如前所述,古希腊逻辑的实践取向非常明显,而且中国古代逻辑和古印度佛教逻辑也历来都彰显着其实践取向。可以说,从古希腊的论辩逻辑到形式逻辑的演进,是一个抛弃语用要素而追求普适性论证评价的发展历程,而从形式逻辑到非形式逻辑的演进,则是在追求普适性论证评价的目标下,重新接纳和重视语用评价要素的发展过程,即是逻辑学自身的实践回归。(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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