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
分享到: | 更多 |
图片来源:资料图
新闻:据《上海法治报》报道,20岁女生小张去年参加上海市高校自学考试,可她却不愿以自己的努力上大学,而是决定以2.5万余元的高昂价格请人替考。在替考到最后一门时,小张的行为还是败露了。近日,她被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定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罚金3000元。
点评:“替考”侵犯了国家对考试的组织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应试者和替考者都要意识到考试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捷径可走,动歪脑筋只会走上不归路。 孟伟阳
编辑:张苇柠
阙明坤:大学生当高考“枪手”值得反思2014-06-11 |
新京报:严查操纵高考替考的“内部人”2014-06-18 |
高考作弊为何堵不住?2014-06-19 |
杨耕身:“农村学生替领导孩子高考”的可叹...2014-06-26 |
练洪洋:对替考“枪手”应大刑伺候2014-07-09 |
听你说2016-05-19 |
艾奥瓦替考事件,不要以为法网很宽2016-05-24 |
替考价2017-01-13 |
高龄“枪手”2018-01-12 |
【图说】“新行当”2016-05-18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