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伤人全楼集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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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不明高空抛掷物致女婴伤残责任纠纷案,11月10日在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去年11月20日,出生46天的何欣怡在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房楼下南侧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由于没有找到肇事者,今年7月22日,欣怡家人向汉阳区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涉案居民楼的居民赔偿46万余元。法院认为,欣怡家人的要求,符合《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最终判决该楼80名被告集体补偿受害者36万余元。高空抛物的陋习,得改改了。漫画/张建辉
编辑:丁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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