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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需有序推进
陈发明
//m.auribault.com 2016-02-23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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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亿农民工之所以每年春节时奔波千里返乡过年,就是因为故土难离、乡愁难舍。要让农民变市民,并不是买套房子、换个户口这么简单;农民工市民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哄而上,必须精准地分人群、分阶段、分地域有序进行。推进过程要稳步,保障体系要同步,扶持政策要进步

  农民工市民化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消化房地产库存的强大动力。但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有些倾向需要引起警惕。比如,个别地方在落实中央方针时“眉毛胡子一把抓”,将农民工市民化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核心措施,为此,不惜拿出大量资金作补贴,动之以“钱”,晓之以“利”,不顾农民工自身实际,提出为所有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优惠政策。个别地方的乡镇干部甚至上门动员农民进城买房,还美其名曰“特事特办”。

  如此“特事特办”,不仅是对中央政策“念歪了经”“唱跑了调”,还为新型城镇化的健康有序推进埋下隐患。表面上看,农民工住房需求得到满足,房地产库存也得以消化,似乎皆大欢喜,但仔细分析,中央提出农民工市民化,前提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已进城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并非泛指所有农民工。如果忽视了这个实际,短期有可能消化了房地产库存,但放眼长远,又会为城市带来新的劳动力库存、造成社会公共服务短缺。

  安土重迁,是我国传统观念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几亿农民工之所以每年春节时奔波千里返乡过年,就是因为故土难离、乡愁难舍。要让农民变市民,并不是买套房子、换个户口这么简单;农民工市民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哄而上,必须精准地分人群、分阶段、分地域有序进行。

  在这个过程中,不妨参照易地扶贫搬迁中“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按务工人员本身的城市化程度进行精准识别,分为可立即搬迁型——进城务工时间较长,具有在城市立足的经济基础和稳定的生存技能,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可培育扶持型——有市民化的愿望和一定的城市立足基础,但是需要在生活观念和就业能力上完善提升;进城潜力型——务工时间短、流动性大的农民工群体,对城市生活有一定了解,但缺少一技之长和城市生活理念。

  接下来,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各有侧重的扶持,做到有序进城,进城即稳。当然,还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推进过程要稳步。基层落实中央大政方针时,最忌讳急功近利。数据显示,全国有2.7亿农民工。其中,外出农民工为1.68亿,月平均收入为2864元。与此同时,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名外出农民工都能实现稳定就业,他们中不少人的收入水平还处在平均值以下。况且,常住人口不等于户籍人口,无论大中型城市还是小城镇,都难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户籍人口的涌入。因此,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一定要立足实际,有序推进,切忌“毕其功于一役”。

  保障体系要同步。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变市民,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换句话说,农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对住房有需求,医疗、教育、养老等各方面的政策配套都必须及时跟上。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未尝不是对农民工市民化的一种过渡方式,等到条件成熟再扎根落户,既给农民工全面市民化留出了准备时间,也给城市功能提供了扩大“内存”的接纳时间。

  扶持政策要进步。对于农民工进城定居落户的扶持政策,不能只停留在办理贷款、发放补贴等初级阶段,要放眼长远,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其文化知识水平。总之,既要让民工变技工,取得在城市扎根立足的一技之长,实现长期稳定就业,还要让脱离土地的农民从户籍上和观念上变为市民,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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