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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机产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谈推进内蒙古有机产业健康发展
高斌
//m.auribault.com 2016-01-07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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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有机产业快速发展,认证机构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对有机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部分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服务水平不高,认证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技术咨询只停留在“纸面”上,不能有效指导企业开展认证活动;二是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不够严谨,只重视“文件”审核,却轻视了企业实践效果;三是认证机构监督审核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实际效果,甚至为了维系合作关系,遇到企业违反相关标准的行为,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暂停、撤销证书;四是认证机构与地方监管部门沟通不畅,缺乏对认证市场的共治理念;五是认证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不断压低认证价格,导致获证企业认证证书的“含金量”不足。

  随着有机产业发展进入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发展新阶段,当前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方仅靠各自单打独斗式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有机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品牌、营销、价格等方面均不占优势的内蒙古有机产品,更需要构建多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推动我区有机产业登上新台阶。

  构建社会共治新体系,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有机产品品牌

  加强政策扶持,扩大产业规模。坚持产业化开发原则,加强有机产业政策扶持,加大对有机产业链各环节的奖励和资金支持,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形成有机产业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组织集团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产业化的经营格局,提高自治区有机产业效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有机产业的开发力度,充分利用自治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条件和农牧业产业特色,合理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推进,扩大有机产业发展规模。

  加强科技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坚持科技支撑原则,做好有机产业区域布局,加大有机产业关键技术科学研究和科技立项,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探索有机产业新技术和新型发展模式,促进自治区农畜有机产品精深加工,构建以科技为核心的差异化产品布局,提高有机产品竞争力。坚持名牌战略原则,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内蒙古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项目”为抓手,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加强内蒙古有机品牌的宣传、管理、使用、保护,以品牌带动有机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知名的内蒙古名片。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服务保障。组织相关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开展有机知识进社区、有机产品展销会、有机产品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有机产业知识和发展有机产业的重要意义,提高农牧民、从业者、消费者对有机产业发展的认识,扩大有机产品生产量和市场供给能力,扩大有机产业影响,提高消费者认可程度,扩大有机产品销路。壮大有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有机产业从业者、农牧民的培训指导,提高从业者技术的知识更新,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培养一批有机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有机产业走有之、高产、低耗、高效、持续发展的路子。召开有机产业科技研讨会和技术交流会,及时传递国内外有机产业、食品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信息,交流有机生产经验,解决有机作业发现的新问题,提高、丰富、完善、提升有机产业的理念和实践。

  加强政府各部门合作,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发挥市场和社会的整体作用,优化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格局,实现政府管理与市场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加强质监、工商、食药监、农牧业、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合作沟通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认证、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有机产业各环节的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有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有机产业发展协调机构,建立行业内部协调机制,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有机产品监管,提升公众有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有机产品鉴别能力,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维权热线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倒逼有机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安全,共同维护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构建有机产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作者单位:内蒙古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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