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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神秘买家”为“神秘举报”
马士江 王凤荣
//m.auribault.com 2016-07-25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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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神秘买家”制度,说白了就是监管部门将抽检行为还原成了购买者的“消费行为”,这样避免了兴师动众公开抽检所带来的打草惊蛇,让生产者或销售者做到防不胜防。

  笔者认为,这看似“神秘”而无法设防的抽检,毕竟带有或然性,要想有效遏制网购食品缺失安全乱象,与其施行“神秘买家”制度,倒不如鼓励“神秘举报”来得更加可靠。

  本质而言,“神秘买家”是一种“面上选点”的带有概率性、或然性的监管行为。该不该买?该何时买?该买谁的?且不说这些“买”之行为能否兼具“以一当十”的代表性等问题,我想说的是,既然“神秘买家”制度还原成一般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那么,“神秘买家”所做的保存单据、记录样品的名称、留存相关票据等这些事宜,一般消费者亦全能做到。诚若食品监管部门让消费者网购食品时,人人都变成“神秘买家”,发布并实施“神秘举报”有奖制度,岂不是更能达到遏制网购食品质量不安全的目的。

  “神秘买家”变为“神秘举报”,不同的是将监管行为的部门化、“小众化”,变成了社会化的共同参与。凡是网购食品者发现不安全食品,提供相关资料举报,监管部门一律对举报人严格保护,使之“神秘”。诚若这样,即使举报人提供资料不全面,也能给监管部门“神秘买家”的抽检提供了具体而准确的引导,同时规避了“神秘买家”抽检的或然性,减少了监管资源的浪费,从而真正实现遏制网购食品不安全的乱象,达到保护消费者确保食品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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