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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企改革要着力体制机制创新
——国企改革系列评论之二
本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6-07-14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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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对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这为下一步国企改革找准着力点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加紧出台,改革重大举措陆续实施,改革成效不断显现,有力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要清醒地看到,国企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有些还相当严重。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已经成为国企改革的重大障碍。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活力不足,包括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对国企的管理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央企母公司层面改革步伐相对缓慢,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制度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等等。下一步要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就必须着力体制机制创新。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简政放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认识到,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不是行政单位,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增强国企活力的前提是简政放权,把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力真正落实到位。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快向管资本转变,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不是公司制,而以企业法注册。要加大股权多元化,推动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合格的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混改促进国有企业机制创新,推动形成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使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要调动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要加快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用工用人和薪酬分配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法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此外,还要加大正向激励作用,抓紧研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领导人员放手改革、大胆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要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国企改革还在路上,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紧迫性。改革中要大胆创新,改出新体制、改出新机制、改出新经验、改出新局面,尽快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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