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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消费品标准升级 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访国务院参事、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纲
张培
//m.auribault.com 2016-08-11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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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品生产国、出口国,也是最具潜力的消费大国,目前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提高至66.4%,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标准是市场规则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消费品标准的提升已经成为紧迫任务。”近日,在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参事张纲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消费品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加快了国际标准“引进来”和中国标准“走出去”的步伐。在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等领域,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已达到80%以上。同时,我国还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10个消费品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的领导职务或秘书处工作,主导制定国际标准36项。

  “数量大,覆盖广,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是目前我国消费品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基本特点。”张纲介绍,“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我国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在我国12个主要消费品领域,通过与770余项3816项指标的比对,有60.2%的标准指标严于国际标准,19.1%的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13.9%的指标低于国际标准,6.8%的指标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上述比对结果表明,我国消费品标准安全水平虽有较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部分消费品安全标准指标仍低于国际水平。特别是在高端消费品标准方面,项目不全、覆盖面不广、影响力不强。仅以家用电器领域为例,作为全球最大家用电器生产国,我国主导制定的家用电器国际标准只有14项,仅占10.8%,在高端领域的国际标准几乎空白。

  张纲认为,面对标准升级的紧迫需求,我国现行的消费品标准体系、供给机制、激励政策尚难以适应。长期以来,我国以产品标准为主体的消费品标准体系,缺乏对有害物质、绿色环保等通用性、基础性要求的统一规定,不仅与国际通行做法不接轨,也影响着标准升级和实施的效力;由于我国尚未形成“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市场主导作用不充分,使得较多企业缺乏用先进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的动力,从而难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有效供给;标准制定的研发投入大、制定周期长、需求变化快,缺乏标准创新的激励政策,财政对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足额、稳定、持续的投入不足;在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不完善,造成企业和社会组织标准创新的动力不足。

  鉴于消费品领域标准提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张纲表示,深化标准供给体系改革,发挥市场主体在标准供给中的重要作用,创建标准供给的激励政策,应该成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升级的有效抓手。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应对国家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进行科学定位,从而加快消费品标准供给体系改革;应充分体现国家标准“保底线”的规制功能,以质量安全、绿色环保等要素指标为核心,形成高度统一的反映基础性、通用性要求的国家标准体系;应以适应市场需求和科技创新为主导,充分发挥团体标准规范和引导产业发展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供给能力;应充分发挥企业标准的竞争性作用,形成多层次、分等级、差异化的以产品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为此,可尝试在消费品领域率先推动团体标准发展,使之与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形成有机衔接。

  企业和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在标准供给中必须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应通过改革标准制定组织的结构,创建生产者、消费者代表共同参与标准制定的新机制。加快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建立重点领域消费品主要性能指标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由第三方机构发布质量标准信息,营造“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引导理性消费,促进消费者“用脚投票”;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效应,倡导以质量为导向的新消费理念。

  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从人才培养、财政税收、专项奖励、外事管理等方面,营造一个激励企业提升标准化能力和水平的政策环境,创新标准与技术、专利、质量、品牌协同推进、整体建设的机制,促进消费品标准化与产业发展随行、并行。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提升消费品品质,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要求。张纲强调,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升级,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标准作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应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中,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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