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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告官第一案”,引起了专家学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如果法院支持原告浙江海参养殖户陈忠法的诉讼请求,被告大连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大连市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将支付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这将是截至目前中国行政诉讼赔偿额最大的案件,被专家和媒体称为“民告官第一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庄春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根发等专家日前在北京召开的研讨会上指出,大连中院的判决结果,将是司法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和依法治国的试金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透过陈忠法的案例,足以看出个别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管理能力、服务精神、服务意识、法治意识非常淡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我们的方向,受害者选择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理所应当。
竹立家教授认为,“民告官第一案”应该和“东北现象”联系起来看:东三省过去两年经济发展速度很慢,辽宁是最后一名。东三省资源非常丰富,而且国有企业基础不错,人才也还不少,为什么会出现“东北现象”?为什么发展不上去,孔雀东南飞?一个重要原因是发展环境、行政环境、法制环境出了问题。从陈忠法的案例可以看出来,一些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管理能力、服务精神、服务意识、法制意识非常淡漠,这是造成“东北现象”的重要原因。
竹立家教授说,目前中国大的环境下,我们在和政府中的一些腐败分子的较量过程中,对一些以政府的名义、以组织的名义、以党的名义干坏事的机构和人员,我们还要着眼于从事实和证据,还要探讨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比如说强拆背后是不是有一些个人利益和官员利益在里面。从这个案例看,没有通知、没有达成协议就强拆了,背后肯定有官商勾结。强拆之后,既然有第三方评估,而且是政府和当事人共同找的第三方机构,那么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平正义就是公民的权利。这是一个民告官的典型案例,值得人们继续关注法院会怎么判、政府怎么赔。我们对以组织和政府的名义干坏事的人起诉的同时,还要再深挖一下背后有什么违法违纪、贪污、腐败现象。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绝不会鸣金收兵。(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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