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友婷)日前,在深圳福田法院执行局,35名被欠薪职工当场收到执行款共计77万余元。据了解,本次案款发放工作首次实现“现场签收,现场发放,实时到账”的工作模式,财务人员现场录入信息,生成案款发放表,承办法官与执行长当场签字审核,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款实时到账。
去年6月26日,刘某某、马某等35名劳动者以所在的沃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拖欠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6日期间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同年6月26日,刘某某、马某等35人向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要求沃某公司支付35名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奖金共计366.5万余元。由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款项,35名劳动者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田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系统等多种方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冻结相关账户,同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边控等多种措施,最终顺利将77.6万余元存款扣划至法院。
据介绍,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福田法院开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8类涉民生案件,以及诉讼或执行案件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多方为民营企业的案件,高效推进该类型案件的调解、立案、排期、送达、审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