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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男女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始终高度重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人大立法保障妇女权益、政协协商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工作机制,强化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的工作机制,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制度机制保障。
八、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家庭建设,注重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更加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建立完善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1950年颁布实施婚姻法,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歧视和压迫,妇女的婚姻家庭生活发生了历史性变革。1954年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妇女与男子在家庭生活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历次宪法修改都注重保障妇女平等的婚姻家庭权益。婚姻法修改重申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倡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增加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家务劳动补偿权和离婚损害赔偿等保障妇女权益的条款。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强调对妇女权益的保护。2015年出台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妇女在家庭中的人身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2017年颁布民法总则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重视进一步完善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2017年,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6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破解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难题。
建立支持家庭和妇女发展的政策体系。新中国成立后,相继出台涉及婚姻、生育、托幼、养老等与家庭密切相关的政策,机关单位、工矿企业、街道、公社等建立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解放妇女劳动力,支持妇女广泛参加社会劳动。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将家庭建设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家庭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提高家庭发展能力,重视家庭在支撑社会发展、分担社会责任中的作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强调男女共担家庭责任,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创造条件。2010年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全国妇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培训专项工程,帮助更多夫妻更好地兼顾工作与家庭。持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老人赡养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措施,促进社会性别平等。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为家庭育儿提供政策支持。
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中国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1996年以来,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连续发布了五轮家庭教育工作规划。自2010年起,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出台《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科学指导家庭教育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家庭教育立法纳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分地区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18年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强调全社会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发挥家庭作为人生第一所学校、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网络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指导服务阵地多元化拓展。截至2017年底,共建立各类家长学校42.6万个、培训7086万人次,创办网上家长学校1.7万个、短信微信服务平台6.5万个。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享受到普惠性、公益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重视发挥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中国重视发挥妇女在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全国城乡普遍开展的“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到改革开放后开展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美好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等各类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广大妇女积极响应参与,推动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等家庭文化发展,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家庭成为社会平安与和谐的起点,用榜样力量引领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追求和谐平安幸福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重视发挥家庭在传承美德、涵养家风、立德树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4年,妇联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来,广大妇女踊跃参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把家教家风家训送到千家万户,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截至2018年底,累计4.85亿人次参与线上线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涌现出各级各类“最美家庭”380多万户。1997—2018年,表彰全国“五好家庭”8800多户。2016年开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2019年,妇联组织启动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图7),积极回应广大妇女和亿万家庭新时代的新需求,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推动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
新时代家庭关系更加平等和睦文明。70年来,广大妇女摆脱封建婚姻制度束缚,婚姻自主程度大幅提高,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平等状况明显改善,夫妻共同决策家庭事务渐成风尚。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70%以上妇女参与家庭重大事务决策,越来越多的妇女平等分享家庭资源,越来越多的夫妻共担家务、平衡家庭和工作,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逐步缩小。全社会促进男女平等婚姻关系健康发展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思想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千千万万个家庭共同促进家庭和睦、亲人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九、妇女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
中国高度重视开展妇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妇女和以妇联为代表的妇女组织积极同世界各国妇女交朋友、建友谊,互鉴学习、共促发展,中国妇女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中国妇女事业实现了引领全球妇女发展的历史性飞跃,为世界妇女运动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积极参与和承办国际会议,推动全球妇女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积极支持妇女组织参加国际民主妇联、举办亚洲妇女代表会议,拉开妇女外交序幕。1975年、1980年和1985年,中国代表团先后参加第一、第二、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参与文件制定,发出中国声音。1995年,中国承办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形成指导全球性别平等的纲领性文件《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作出重要贡献。2015年,在联合国成立70周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之际,中国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全球妇女峰会,140多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代表出席会议。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中国主张。峰会取得丰硕成果,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注入了新动力,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树立了新的里程碑。
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体现大国责任担当。中国积极签署和批准联合国性别平等领域国际文书,全力推动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进程。1980年签署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认真履行公约义务,按时提交履约报告,接受审议并落实委员会结论性意见。作为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成员国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承办国,连续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积极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十二个关切领域的战略目标,定期提交执行情况国家报告。认真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前完成减少极端贫困与饥饿、消除教育中的两性差距、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等目标任务。认真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国别方案中将涉及妇女和女童权能目标列为优先事项,落实部门责任,在多项发展目标上取得积极进展。
开展对话交流,促进互鉴共享。中国高度重视支持妇女领域的对外交流。目前已与145个国家,429个妇女组织、机构以及联合国相关组织和专门机构保持友好交往。中国快速发展为妇女和妇女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开辟了广阔空间,中国妇女与世界各国妇女的对话交流深度交融,友谊不断加深,合作不断加大。进入新时代,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为妇女领域的国际交流提供了新机遇。在国家总体外交大局中,以妇联组织为主导的中外妇女对话交流进一步深化。在国家交流机制框架下,建立妇女人文交流机制,举办妇女文化周和妇女交流对话活动,与不同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和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妇女深入沟通,向世界介绍中国和中国妇女。在中非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举办妇女论坛,支持二十国集团妇女会议机制化建设,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妇女论坛向机制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增进友谊互信。
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中国不断加大多领域、全方位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促进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减贫、环境等领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开展妇女发展援助项目,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妇女减少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连续四年向联合国妇女署捐款,为联合国推动性别平等和促进妇女发展提供支持。落实援助发展中国家妇女的承诺,2015—2020年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100个“快乐校园工程”和100个“妇幼健康工程”,邀请3万名妇女来华培训,在当地培训10万名女性职业技术人员。在13个国家建立中外妇女培训(交流)中心,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小额物资援助,帮助当地妇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能力建设。2015年以来,全国妇联为98个国家培训了2000多名妇女骨干。
妇女在外交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妇女和妇女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事务。1982年至今,中国代表九次当选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资国之一,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出兵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妇女近千人。中国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有一支女战士组成的战斗班,首位外派执行维和任务的女指挥官毛屏被黎巴嫩政府授予“杰出女性奖”。国家外交领域活跃着一批女外交官,截至2018年10月,中国有女外交官2065人,占外交官总数的33.1%,其中女大使14人、女总领事21人、处级以上女参赞326人。妇女在外交事务中充分展示巾帼风采,贡献智慧和力量。
结束语
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成就辉煌。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历程,就是一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亿万妇女为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砥砺前行的奋斗历程,是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历史进程,是男女平等与社会文明进步的融合过程,是中国妇女携手全球妇女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文明进程。
中国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在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既面临机遇,又任重道远。中国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引领亿万妇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中国愿与各国加强妇女领域交流合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