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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钰朋:跳过法律解决问题难有真正义
//m.auribault.com2014-08-1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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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目前这个节骨眼上,尽管当地村干部被停职接受调查给了事件一点眉目,但究竟这一事件该如何走下去令人费解,尤其是如何赔偿、补偿引人关注。法律上虽有对强拆者问责问刑的规定,但对被强拆后怎么补偿没有规定,补偿或许会依照先前评估价值进行,或许协商解决,但既然牵扯强拆,其实本该让这些问题陷入了骑虎难下的境地。

  不过,被强拆者自己“良心发现”,化解了这场强拆危机,更是解决了补偿问题。先前还在叫屈喊冤的张红伟,急转直下就大彻大悟,承认自己先前的固执、“对不起政府”,并同时达成了赔偿协议,真可谓是翻脸比我们这些读者翻报纸还快。或无奈、或真心,背后的隐情令人忧虑。

  即使张红伟真心为固执己见道歉,即使当地政府劝导工作做得到位,但先站出来低头认错的也应该是拆迁工作做得不扎实的当地政府、保护公民财产权人身权不力的有关部门,更是强拆施暴的不明身份者,而不是被强拆者。明明被不明身份者扔进墓地、明明房屋被暴力强拆化为瓦砾,却要先站出来表达悔意,“对不起”这三个字从被强拆者口中说出着实让人感到不是滋味。

  时至当前,这起强拆事件中的诸多法律问题还尚未厘清,违法建筑是否存在?漫天要价是否属实?不明身份者究竟是谁?谁该为暴力拆迁、强拉墓地承担法律责任?在这些问题都还没有答案的情况下,来得太快的赔偿协议和悔意让人不忍逼视。目前为止,法律不止一次被涉事方架空,张红伟的满意充满玄机,难以让舆论满意、也难让法治满意。

  从过往事例看,暴力强拆之后,沟通协调都来得尤为及时,甚至补偿也和沟通一样迅速。前有暴力让拆迁既成事实,后有劝导、补偿助力,软硬兼施的背后,是各种手段与利益,而依法办事却难觅踪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禁止暴力逼迁,然而这些规定在这起事件中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张红伟的“满意”与“对不起”,让暴力拆迁更有底气,强拆开路、劝导补偿跟进这样的法子,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地照方抓药进行下去。

  可以说,张红伟道歉了、满意了,有关施工企业、当地政府或许也满意了,但这远不是事件的终点,剧情的大反转、关键细节的语焉不详必须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依法查清。被强拆者也好,拆迁单位、政府部门也罢,无论是先前的强拆,还是目前的达成协议,任何跳过法律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式都是非正义。暴力强拆之后不该由被强拆者先说对不起,也不能逾越法律让双方满意,如此扭曲的化解纠纷之道必须果断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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