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牌索金 利欲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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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王铎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百年一遇的大暴雨,武汉市区内涝严重,这些天里不少车辆的车牌被雨冲落。南湖恒安路某公寓门前,有个不起眼的小副食店,引人注意的是这家店门口挂了好多个车牌。今天上午,车主严先生来回在积水路段找着自己丢失的车牌,最后在这家小店发现了自己的车牌,可是令他吃惊的是,店主经过确认,跟他说,是你的没假,但要拿100元报酬。(7月11日央广网)
法律规定,捡到东西应该归还失主。而且,捡一块车牌,举手之劳,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索要上百元,实是离谱,有发“灾难财”之嫌。其实,很多时候,天灾不只是在考验工程建筑质量和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能力,也是在考验市民的道德素质。相比于许多自发抗洪救灾,帮助别人的热心市民,这位“不白捡”的店老板显然不及格。
有道是:拾到车牌当归还,借机索酬心难安。洪灾面前当有爱,别让贪欲蒙了眼。另有诗为证:百年一遇大洪灾,捡牌索金实不该。君子爱财应有道,宜施援手不敛财。
文/叶建明 诗/一介草民、沱南子 题/史文霞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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