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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工匠”可享市级劳模待遇

2018-06-20 08:41:52

  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委、市政府出台《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提出,将实施“包头工匠”培育工程,对每名获评者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并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对培养、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对个人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十项措施”还包括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推动高、中级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市属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为本市输送中级及以上技工,且与市内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补贴。

  与此同时,“十项措施”还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优化人才服务平台、完善生活服务保障机制、完善人才投入机制等方面都制定了明确的、可量化的政策措施。设立100个市属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市属事业单位在引进、聘用、调入紧缺急需人才时,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认定,报市编委领导同意后,使用人才专项编制直接办理用编手续。提供1000套人才公寓(公租房),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解决过渡性住房需求。整合已有的人才政策,每年设立1亿元人才工作经费,同时设立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对各类人才、团队及项目给予相应的支持资助。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 李林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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