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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玉祥,男,汉族,江苏连云港人,1961年12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毕业。2013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种责任和使命的担当,决定了在队伍建设上必须标准更严、要求更高、措施更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阐述了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的要求,孟建柱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严的纪律铁的规矩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指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按照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实效,全系统坚持以实战为导向,依托工作流程再造,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思路,在“2+3+4”队伍结构(“2”主要指以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为主体的执法管理队伍:“3”主要指以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行政辅助队伍:“4”主要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内的法律服务队伍)基础上,推动职能重组,变革勤务机制,加强力量整合,探索形成了司法行政“五支新军”。
一是坚持民意导向,打造一支民情民意调查的专门队伍
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实现由“政府本位”向“公民本位”的观念转变,并以此引领工作模式的革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由过去自上而下、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需求主导的服务模式。围绕工作主目标、服务主模式,指导各地广泛开展民情民意的调查收集,普遍建立由窗口服务人员、网格信息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线员及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民情民意调查专门队伍;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在各单位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监测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网络舆情和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加强与公安110、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渠道的互通共享,全面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最大限度地把握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的动态与趋势,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立足信息主导,打造一支适应信息化运作模式的大数据分析研判专门队伍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的显著特征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实现流程再造、固化岗位标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以职能定位为核心,开展人员分类和角色定位,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分工,固化各项工作办理节点、时限、流程、权限等要素,赋予全系统7000余名机关管理干部和17000余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各自不同的职责,提高队伍管理精细化水平。如运用社区矫正系统将县区矫正机构队伍分为矫正中心管理员、刑罚执行员等角色,将司法所人员分为执法人员、一般工作人员等角色,根据角色定位赋予不同权限,提升队伍开展社区矫正的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在省市县乡建立四级信息研判专门队伍,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育大数据分析师,构建数据分析模型,做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在县级推行“1+4”圆桌会议模式,由一名领导带领“四个全覆盖”牵头部门的负责同志,定期梳理分析信息,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及时排查预警,变队伍的被动工作为主动研判,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服务举措,提升队伍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强化实战引领,打造一支全时空、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专门队伍
针对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空转虚化问题,加快推进市县两级12348网络平台和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协同发展,在全省范围内为群众提供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7×24”全天候服务。一方面,在12348网络和坐席平台配备了500余名专门的法律服务人员,并通过政府购买引入“法宝”等专业网络法律服务力量。今年以来全省坐席累计接听热线电话22万余件,群众满意度97%以上;网站浏览累计访问量近13万人次。另一方面,按照“大窗口、小机关、柜台式”的服务模式,打破机关内部条线和部门界限,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队建制”队伍;部分地区还结合实际,组建法律服务、执法管理、普法宣传、应急处置等综合实战队伍,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持续开展“法润江苏”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加强法律服务力量的综合运用,在处置昆山“8·2”爆炸、长江“东方之星”翻沉等重大事故中,及时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积极开展跨区域、跨行业法律服务,引导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提出解决方案、受损方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参与伤亡人员亲属心理安抚、财产证明、权利人确认、法律援助和矛盾化解等,为妥善处理事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四是加快融合发展,打造一支聚合有力的互帮共建专门队伍
为解决条线化、碎片化、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以融合聚力,捏紧拳头打好组合拳,增强队伍的整体协同能力。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的要求,把安置帮教、后续照管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工作的延伸,在完善协同机制建设的同时,深化内部力量聚合,组建互帮共建专门队伍,先后分两批选派256名监狱戒毒警察赴全省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等工作,近两年来共处置罪犯“三难”问题203件,查处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违纪案件897件,照管戒毒人员近200名。这支队伍的建设,畅通了监狱、戒毒单位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融合的渠道,推动了司法行政职能衔接、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加快了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建设进程,放大了队伍的服务效能。
五是着眼社会协同,打造一支紧贴基层的社会工作专门队伍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着眼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在全省85.3%的村(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社工、村(居)法律顾问等人员,驻点提供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按照“政社互动”的要求,选取了13个县(市、区)进行社会组织试点培育工作,围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专门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了面向村(社区)的基础型社会组织、面向各类社会组织的枢纽型社会组织、面向特定行业或人群的行业型社会组织等社会组织形态。比如泰州兴化市司法局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普法联盟,盐城建湖县司法局在村民小组建立了全覆盖的法律服务社,把群众组织起来一起学法,使得服务的触角更深入,与群众贴得更紧。可以说,社会工作力量较好发挥了对上承接资源、对下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专门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协同发展,增强了司法行政队伍服务社会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