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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铁饭碗,也就是说这个饭碗很保险,一般情况下打不烂、摔不破,泛指体制内的工作。与之相对应的是一种被称为“泥饭碗”的工作,通常包含着待遇低、薪酬少、不稳定等负面因素。在曾经的中国,稳定的工作之于个人及其家庭来说意义重大,铁饭碗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保障和社会认同,是人们普遍追求的目标。虽然,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体制内人员主动或被迫放弃了铁饭碗,铁饭碗的含“金”量也在随着反腐风暴的开展不断降低,但围墙之外的追求者还是有增无减。君不见,每年的公务员考试都会成为考点当地的一道风景,提醒着人们——铁饭碗今犹在,吸引力不减当年。
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传说中的养老金并轨的靴子总算是落了地。按照《决定》,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的养老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和企业人员的养老金并轨。面对这样的结果,捧着铁饭碗的人第一反应首先是“头脑发昏”——难道这下真的要混同于一般老百姓了?与之相反的是,体制外的一般群众普遍感觉“神清气爽”,欢迎这份迟到的公平。然而,人们从养老金并轨改革中解读出不一样的味道,开始质疑本次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措施,更有甚者放言本轮改革只是把显性双轨制改成隐性双轨制,剑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和“视同缴费”两项制度设计。一时间,铁饭碗与泥饭碗争论之声再起。
“职业年金”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制度,是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所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制度。我们所说的“职业年金”一般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企业里也有同样的年金,被称之为“企业年金”。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职工参加的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种保险收益率低,并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也将面临沉重的支付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再为职工建立一份 “企业年金”,职工退休之后就能享受到更高的养老待遇了。无论是职业年金还是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作为公家的单位和私人的个人共同承担,公家出得多,个人出得少,最后归个人。企业年金出现的比较早,但发展得不好,原因就在于多数企业不愿意或没能力给职工赠送这份额外的福利。到目前为止,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要么是国有企业,要么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企业,所以一般职工也不太了解。作为提供就业岗位最多的中小民营企业而言,一方面因税负沉重、家无余粮,另一方面又缺乏对企业的长远规划算,对这种看上去很美的设计并不买账。
关于“视同缴费”,从字面上来理解,视同缴费就是没交钱的人可以享受交过钱后才能享受的待遇。视同缴费的概念来源于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将缴费制度实施之前的连续工龄也纳入缴费年限,确保职工合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的《社会保险法》第13条对此进一步确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有数据表明,我国拥有37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巨额的“视同缴费”账户均属于空白账户,这必然造成养老金严重不足。
养老金的巨大缺口是个不争的事实,延迟退休应运而生。人社部尹蔚民部长在出席二十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部长会议时透露:将在今年拿出“延迟退休”的政策。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延迟退休要从女干部起步。
饭碗之争明为体制内外人员关于养老金并轨改革所发出的不同声音,实质上透露出人们对养老问题的普遍担忧。中国向来推崇“孝”文化,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道德基础和理论依据,几千年相安无事。但随着近三十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中国家族结构的变化对这种以孝养老的模式带来严峻考验。这一考验的背后,并非是中国人的道德水平下降,而是平均生育率下降形成了一个个以独生子女为核心的家庭,这样的家庭结构意味着年轻的独生子女将承担两代老人的养老任务!
少年壮则国强,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话。国家的建设需要年轻人,国家的发展依靠年轻人,如果把年轻人死死套牢在家庭养老的问题上不能自拔,还谈什么国家建设和民族奋斗?综观世界发达国家,针对老人的服务是福利性和社会性的,福利性意味着国家投入,社会化意味着全民参与,而不是把养老问题看成家庭问题。虽然我们目前的综合国力还不能做到瑞典式的“从摇篮到坟墓”,但发达国家对养老问题的国家责任理念却很值得研究。日本的《介护保险法》除了明确表明护理照顾老人的责任在于社会而不在于家庭之外,还规定子女照顾病卧的父母,可以依法领取一定的报酬。重视老人、关爱老人、让老人能够活得健康、活出尊严,这是现代政府不能推卸的责任。
对于我国政府来说,养老制度改革已经箭上弦上,不能再拖了!
作者简介
王博:曾任执业律师、地方法院法官,现任武汉海事法院法官。其创建的“海事法官”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搞笑海事课堂栏目,以轻松诙谐的文风进行海事海商法律的普及,引发了海事法学术界及广大海事海商法律圈同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被誉为“史上最逗海事法官”、“海事法律圈当年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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