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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式年终总结要不得
段思平
//m.auribault.com 2018-04-04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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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在例行检查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俗称“年终总结”)时,发现216名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干部中,有18人存在照抄照搬、抄袭拼凑或相互抄袭的现象。(4月3日《华西都市报》)

  年终总结,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份干部一年一度的答卷,反映的是工作是否扎实,关系到群众是否满意。年终总结做得好不好,不仅可看出干部文风正不正,更能体现干部作风实不实。

  既然每年的中心主线、重点工作都不一样,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及长处、不足都有差异,照搬照抄就反映不了真实情况。如果照搬照抄行得通,只能说明在过去一年中,总结者对工作并没有上心,毫无成绩、得过且过;反过来说,但凡认真工作了、努力了,又怎么会连一点像样的“干货”也写不出来呢?

  文风反映作风。有些干部不做总结的“生产者”,只做总结的“搬运工”,这样的干部,能是踏实的干事者吗?有些干部以为年终总结只是形式、上级检查只是过场——“年终总结年年交,以为没人看”。这或许与工作繁重有关,但更根本的还是敷衍了事的形式主义作风在作怪。

  文风不正、作风不实,必然影响效率、耽误工作,最终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总结搬运工”,不能只是让他们重新写一份总结而已,而是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倒逼他们深刻自我反省,并且在新的一年进行切实的整改。

  此外,年终考核方式,也不妨在过去的年终总结报告上进行创新,进一步优化完善。譬如要求干部书面总结中强调多列出成效、数据、问题等“干货”,同时结合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手段,进行多样化评价。

  总之,对党员干部进行年终考核,是干部们“照照镜子”的好机会,但绝不是要干部们个个“妙笔生花”,而是要实实在在通过总结查找不足、推动工作,真正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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