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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表达观点不宜情绪化
马涤明
//m.auribault.com 2017-03-28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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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求网友理智,未必全面,亿万网友参与热点新闻的讨论,既有正常民主监督之义,对推动法治公正、法治进步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3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近日,@济南公安针对一起社会热点新闻,发布“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疑似对发酵后的舆论进行点评,引来众多网友抨击。之后该官微再次发布“世事多奇葩,毛驴怼大巴”等言论。人民日报微评指出,别把官微当成个人菜园子。

  从这个新闻说开,现在的有些官微确实比较任性,“想种什么菜就种什么菜,想施什么肥就施什么肥”。之所以这么任性,在笔者看来,一是某些微博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亟待提升,同时,其所在部门的态度是否理性客观,也是值得讨论的。二是一些部门不在乎微博乱发言,是因为很容易“平息”,一句“个人行为”,甚至“临时工干的”,似乎就算“平息”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有些自以为是甚至是自欺欺人。因为对公众来说,问题远没那么简单,每一次官微任性乱说,都是相关单位公信力的损耗,如果说遇到负面新闻就说“个人行为”“临时工干的”,那么,下一次有紧急信息发布时,公众该采取什么态度呢?信还是不信?

  更让人惊诧的是,联系新闻来看,有关单位的官微发表的内容遭到网友抨击后,居然以“毛驴怼大巴”“容你战我千百回,受伤的驴总是你”作回应,可以说,这种傲慢且粗俗的做法绝对不可取,情绪化过重,缺乏应有的理性。随后,有关方面回应媒体说,“微博内容确实由管理者发布,已经展开调查”。之后又对媒体说,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

  这种回应有些让人难以理解。首先,“没有任何含义”的文字和语言从来是不存在的,除非是乱码。其实也自相矛盾,没有任何含义的文字,如何又有“初衷”——希望大家理智地看待这件事?要我说,不管是职务行为,还是内部人个人行为,只要求网友理智,未必全面,亿万网友参与热点新闻的讨论,既有正常民主监督之义,对推动法治公正、法治进步也会起到积极作用。而说到“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之类的问题,政府部门里的“个人”未必会比网友言论正确,更谈不上权威,实际上大家都是旁观的参与者,不必居高临下以说教的姿态希望别人理智。

  至于说,官微说话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这种解释千万别成了一种套路。官微没管理好,让“个人”上去乱说话,终归还是单位的管理责任,应该道歉。特别是“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这一句,究竟想说明什么?官微是重要的官方发言工具,如不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或是什么人都可以登录,那把官微当成了什么呢?“并非民警”又说给谁听?其实,公众没有能力去识别或确定发言者的行为是属于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公众只知道的是不恰当的言论出自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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