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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尊严标注法治成色
李晓亮
//m.auribault.com 2016-03-14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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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两会迎来“两高”时间。全国人大会议听取了“两高”报告。如果说有什么关乎社会运行的根基,那就是司法底线了。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退无可退的最后防线。

  “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两高”报告的核心。司改毕竟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不过摘出两者中与人民核心利益相关,且均为最高法和最高检着力重点的部分,参照比对,还是能管窥出中国法治未来路径。

  某种意义上,正是个体命运标注和检验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成色,维系着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仰。个案中当事人的遭遇,可能直接和司法威信、法律尊严相关。只有一个个公正的个案,才能堆砌起整体的法治信仰。

  在最高检报告“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中,提到“自我纠错,对陈满、钱仁风、许金龙、杨明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同样,最高法也提到,汲取“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教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

  “两高”报告,同时提到这些冤错案件,直面问题,反省检视了此前的错误。这些不幸的个体,此前遭遇的种种不公,不忍赘述。个体的不幸,个案的纠偏,列入“两高”报告,以此为契机,知耻后勇,痛定思痛,若能从制度层面进行补漏改进,将之转换为程序正义和司法文明累进,这才是司法改革和中国法制进程最需铭记的。

  要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那么公开透明是一个基本方向。最高法在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上,一个着力点是加快建设“智慧法院”。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这是大数据时代,权责对等的借势倒逼。提出时间表,要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实现3512个法院专网全连通、数据全覆盖。

  这是比此前的文书上网更彻底的网络公开。消弭暗箱操作,让违法违规现形,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满足人们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实质效用,也是对司法人员专业能力和办案效率的敦促。

  当然,大数据科技法庭,毕竟只是技术方面。司法正义的核心,还是在从业人员的素养和日常执行上。如果有司法意外的干预力量,甚至连立案都成问题,那最后的司法公正就只会渐行渐远。解决立案难、以及司法人员专业素养问题,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错案必究,让司法操作在“阳光、智能”的监督环境下运行,这是保证司法程序和实体价值,维系法治尊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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