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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广报道,近日,江苏南京王女士因为在地铁里吃糖被处以20元罚款,她觉得有点冤,但根据《南京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在地铁列车车厢内饮食,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从遵守法规的角度看,王女士的情况确实应该受到处罚,但值得商榷的是,根据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即可,不是一定要罚款。罚与不罚,执法人员可以选择,因为吃的只是一颗糖,估计不会对他人造成多大影响,所以只罚了下限,即20元。
尽管如此,舆论还是出现了较大争议,有人为执法人员的秉公处理和工作效率点赞,有人则觉得执法人员小题大做。
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吃糖被罚这一件事,还看到过有人在地铁吃凤爪随地吐骨头舌战众人、有人吃韭菜馅儿包子、有人扮丑扮苦乞讨要钱等一系列同样违规却没有受到处罚的事情。如果单就恶劣程度而言,这些都比吃颗糖严重吧?
这其实涉及一个执法的连续性或者说覆盖面的问题。举个例子,在北京等大城市,堵车很常见,那些轻易不让私家车行驶的应急车道、公交车专用道上,私家车并不少,甚至成了“主角”。他们受到处罚了吗?如果每一次占用都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和扣分,还会有这么多人有恃无恐吗?罚款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毛毛细雨”,但记分、到驾校“回炉”、吊销驾照呢?
偌大的城市,有人违规违法被处罚,而有的人却不被处罚,公众会怎么想?那些没违法的人会怎么想?摄像头不能处处都有、警察更是人手不够,“选择性执法”或许在所难免,但有关部门想过这么执法的尴尬和影响吗?
归根结底,人们纠结的不是一颗糖、20元罚款,而是一些执法人员该出现时不出现、想出现时才出现的突击式执法——“一阵风”来了,吃啥都被罚,“一阵风”走了,在地铁里大便小解都没人管,这能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吗?
执法的尺度、温度、速度、公信度,体现出的是一种能力和智慧,希望执法者能够向公众多展示这种能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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