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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号段成诈骗帮凶暴露监管短板
史洪举
//m.auribault.com 2016-04-05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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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报道,近年来,市面和网络上出现了一批170、171号段的手机号码,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号码不用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就可以买到,让电信诈骗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2015年以来,运营商加大了电信实名制落实力度,大大减少了非实名制的用户数量,压缩了不法分子的生存空间。遗憾的是,这些无需实名登记即可买到的170、171特殊号段,加剧了打击电信诈骗、挽回受害者损失的难度。

  这警示有关部门,打击电信诈骗,必须全面落实实名制,尤其须提高运营商监管不力的惩罚成本。

  据报道,2013年底,工信部审批通过了虚拟运营商170专属号段,并逐步投入市场使用。但由于和传统的基础运营商之间是租用关系,虚拟运营商对170、171号段的监管极其薄弱。因此,此号段逐渐沦为电信诈骗分子的首选。据介绍,来自170号段的恶意诈骗短信占近44%,诈骗电话占近三分之一。

  可以说,在遏制电信诈骗方面,也存在木桶效应现象。即手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号段,必将成为电信诈骗的首选,并决定着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成效。当实名制在170等虚拟号段沦为一纸空文时,宏观来说,其他号段的实名制做得再好,打击诈骗所取得的成绩很可能功亏一篑。

  对此,监管不力的运营商显然应承担责任。关于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电信条例》、《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均有明确规定。上述规定显然要求全部运营商予以执行,没有免除虚拟运营商的责任。

  但虚拟运营商之所以成为沦陷之地,说明该规定尚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其仅要求运营商应落实实名登记,却未明确对违规者的惩戒措施;违法后果不明,甚至是没有违法后果。正是这一漏洞,让部分号段成了木桶效应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导致猖獗的电信诈骗难以遏制。

  按现有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电信用户实名登记并不难。无论是营业厅直接销售,还是通过代理商销售,抑或是通过虚拟运营商销售,都可以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尴尬之处在于部分运营商只有营收的动力,没有落实实名制的压力。

  因此,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作为,完善监管措施,大幅提高运营商违规成本和惩罚力度。不仅应该对不严格落实者给予高额罚款,还应要求其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明知购买者未提供身份信息仍向其销售手机号,显然应意识到由此带来的不可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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