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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汽车玻璃大王曹德旺先生关于中国企业负担重的观点引起了社会普遍的关注。
在对中国经济的基本面继续保持高度信心的同时,中国社会也充分认识到目前的税制已经到了必须调整的历史节点。一方面,在新常态下,中国的民企需要更多实实在在的减税扶持;另一方面,要提振内需、鼓励消费,让中等收入群体适应经济下行的趋势,也需要有关部门在税制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企业税负太重会导致供给侧力不从心,而中等收入群体税负太重则会造成消费严重下降,让需求侧萎靡不振。
就目前个人税负的实际情况而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是税负分担不合理的问题。公允地说,相比一些发达国家,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实并不高。然而就整体税负而言,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仍然很重。这是因为我国主要的税负,都设计在“增值税”这种间接税上。税虽然是对企业收的,最终的实际承担者却是消费者,谁通过合法渠道消费得越多,谁承受的税负越重。作为社会主要消费群体的中等收入群体,很自然地成为税负最主要的承担者。坦率而言,这种制度设计虽然有利于税的征收,却既不符合根据实际收入水平分担税负的公平原则,也不利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繁荣。
其二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设计存在较大的争议。如果考虑到社会公众只要发生合法消费行为就承担了税负的情况,那么,在个税起征点上有关部门就应该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在个税上留一点空间,让老百姓有更多的钱去消费。然而,从目前的实践来看,3500元的起征点的确在不少大中城市并不符合社会生活的实际。一个月薪8000元的城市白领,扣掉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剩余收入勉强应对生活开销,以及房贷按揭、房租,免不了要节衣缩食、压缩消费。
其三,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整体设计当中,存在两个亟须得到重视的问题。
一个是分类征收各种个人所得税而不考虑整体收入。这造成了曾经被社会热议的实习生纳税额度高于正式员工、体制外作家的纳税额度高于国企经理的怪象。
另一个就是税收抵扣的设计不合理,主要考虑收入却不考虑支出情况。通常情况下,两个人收入一样纳税就要一样,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一个可能是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天天都要节衣缩食;一个可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快乐单身汉。这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不利于其他社会政策的推进。比如说,中国社会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社会养老机构不足、国家养老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子女养老已经为社会有关机构大力倡导,但尽孝的子女却得不到任何的税收减免。又比如,说中国社会又受困于生育率下降太快,国家已经放开二孩,但城市白领却受困于沉重的生活负担,不敢生也生不起。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一定的税收抵扣,至少可以起到正向的激励作用。
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如果说我们要鼓励中等收入群体、城市白领去大胆地消费以促进经济繁荣,去生育孩子、赡养老人以优化人口结构,那么,税制可能必须要做一些相应的结构性调整,而不仅仅是减税。
(作者为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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