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犯罪须出重拳
分享到: | 更多 |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闻: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10起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司法功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点评:日常生活中,由于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这一群体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面对侵害青少年权益案件多发的严峻现实,只有打防结合,才能正本清源。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应有针对性完善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合力,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少受、不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经济日报》)
编辑:张苇柠
“秦火火”获刑值得每个人反思2014-04-18 |
田晓剑:重拳打击农产品走私2014-06-25 |
黎存信:打击暴恐犯罪决不手软2014-08-01 |
铲除“黑电台”应从源头施以重拳2016-01-26 |
打击盗抢骗,警力有限民力无穷2016-03-24 |
整治“盗抢骗” 人人有责2016-03-24 |
坚决铲除非法电视黑色产业链2016-03-31 |
防诈骗电话,别过度依赖预警系统2016-09-08 |
用法治方式全面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2016-12-21 |
打击信息犯罪要着眼于全链条2017-05-26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