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
            
            | 分享到: | 更多 | 

朱慧卿作(新华社发)
近日,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先审后发”制度以及对注册用户真实身份认证等。在网络时代,跟帖评论是网民互动交流、表达意见的重要方式,但在没有明确规则和有效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网络水军、非法网络公关兴风作浪,有的网络平台一味追求点击率等,导致跟帖评论充满戾气,甚至出现暴力、色情内容等。网络跟帖评论存在的种种乱象,误导舆论走向,污染网络生态,甚至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依法加大治理力度十分必要。 (时 锋)
             编辑:张苇柠
            
           | 马志刚:依法治国 完善治国方略2014-10-16 | 
| 深圳特区报: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2014-10-20 | 
| 人民日报:用法治中国凝聚复兴力量2014-10-21 | 
| 人民日报: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2014-10-24 | 
| 标注依法治国新高度2014-10-27 | 
| 朱永新:法治观念要从娃娃抓起2014-10-31 | 
| 王 琳:这里就是“依法治国”的罗陀斯岛2014-11-04 | 
|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2014-11-26 | 
| 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2014-12-19 | 
| 李浩燃: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2015-01-19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