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强拆要不得
时 锋
//m.auribault.com
2016-08-31
来源: 经济日报
分享到: | 更多 |
徐 骏作(新华社发)
点 评 近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强拆毁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至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当地承诺将按照国家文物局意见实施原址重建等补救措施。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尽管如此,个别人为了商业开发上的利益,竟然不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搞野蛮强拆。期待有关方面积极作为,对此类破坏文物的行为从严处罚,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
编辑:张苇柠
张 宸:公权“撑腰”的强拆必须叫停2014-08-13 |
辛 木:20天铲平一镇:雷厉风行还是拆迁...2014-08-13 |
喻 辛:“依法治国”容不得“夜半强拆”2014-08-13 |
杨耕身:什么力量让被强拆者态度急转2014-08-14 |
喻 辛:“依法治国”容不得“夜半强拆”2014-08-15 |
李松林:台风夜拔钉子户无异趁火打劫2014-08-19 |
邓学平:“误拆”涉刑事犯罪,不能一赔了之2015-03-31 |
宋鹏伟:少数人的利益可以被“强拆”吗?2015-08-13 |
苑广阔:“不小心碰倒”的不是房子是法治2016-01-08 |
付昊苏:对违法强拆拍板者须严肃追责2016-01-11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