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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未成年人”出现4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未成年人”出现5次。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多次强调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而“两高”报告历来都是两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对中国一年来司法领域工作的总结,其中多次提及“未成年人”,已经足以凸显党和国家对撑起法律“保护伞”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
再往前看,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强调: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在两会中更有不少代表委员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诸如未成年人保护尽快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公共监护制取缔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等建议等,尽皆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其实,党和国家自始至终也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诸如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法律“保护伞”。今年2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还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做好少年儿童工作已成成为了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外,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比如各级党委、政府就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有关部门也应扎实做好工作,特别是要关心孤儿、残疾儿童、困难家庭孩子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全社会弘扬关心、爱护、帮助少年儿童的良好风尚。
从“两高”报告来看,也的确成效显著。过去一年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曾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面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重任,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强调,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可以说,在中华大地一张未成年人保护伞已经徐徐撑开。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桃李芬芳也就是明天的社会栋梁。而今影响少年儿童身心成长的因素日益多元和复杂,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件更是时有发生。为着祖国未来着想,全社会都应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这道坚不可摧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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