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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信或严重违反行规的保姆将被禁用。记者昨天从沪联百家家政联盟信息平台获悉,该信息平台已经启用“保姆黑名单”,3名保姆因为违反平台制定的相关规定而被列入“黑名单”。据平台发起人夏君介绍,列入“黑名单”意味着今后信息平台的成员单位将禁止雇佣这些保姆。据悉,这是本市家政市场首次启用“保姆黑名单”(3月11日《新闻晨报》)。
不能不说,现在不少行业很热衷给消费者、服务对象或有问题的员工建立“黑名单”,旅游、银行、航空、电信、移动甚至连没有被法律认可的网上信贷等等,也都有属于自己设定的“黑名单”,似乎只要把那些存在不文明行为或对自身行业存在利益危害隐患的人拉入黑名单,拒绝为其服务和消费,就能保障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如今上海连家政公司都开始有了自己的“保姆黑名单”,不难想象,有着这个先例,用不了多长时间,各地家政市场也会跟着效仿和“复制”。
平心而论,家政市场由于缺乏国家相关制度的明确规范,基本上还是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尤其是对保姆的管理,依然还处在“放羊”状态,其乱象也让众多接受过家政服务的家庭深有感触。前不久,媒体爆出广州一保姆为了能提前拿到雇主全月工资,不惜对高龄病患雇主下药谋害,甚至还成为保姆服务高龄危重病患雇主的“潜规则”。而发生在保姆针对雇主家庭的盗窃、虐待服务对象等更不鲜见,的如此乱象之下,不但让众多急需家政服务的雇主对聘用保姆心有余悸,也迫切希望家政市场能够通过制度规范,给众多家庭以放心的服务。
但很显然,将不遵守行业规则的保姆列入“黑名单”,注定不是规范家政市场的最佳选择,而且在国家规范制度缺失的情况下,所谓行业规则也不过是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和适应市场的选择,并不能替代法律规章的制约。稍微留意一下沪上家政行业对保姆推出的这项“黑名单”规则,七条行规中,除了涉及法律需要由法律处罚之外,其他“行规”均是以维护家政行业自身利益为前提,甚至把叫人顶岗、向雇主索要工资或向雇主借款等,也作为纳入黑名单的条款,这不仅对保姆有失公平,甚至还对保姆的“歧视”之嫌。不少保姆在从业中,由于心地善良和服务周到耐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处的俨然就是一家人。雇主一时困难拖欠乃至发自内心多给保姆薪水也是常有的事。日前还有媒体报道,一位老年单身雇主,不但把长期照顾自己的保姆认作“干女儿”,甚至还通过遗嘱公证,把价值数十万的房产赠给保姆。如果类似这样与雇主和睦相处的保姆,也按违反行规将其拉入“黑名单”,不但“黑”了保姆,“黑”了世间善良,更辱没了法规。
显然,我们不否认将违反“行规”的保姆纳入“黑名单”,如此的确可以对家政市场起到一定的辅助规范作用,但任何一项行规,都不能脱离职业实际;任何“黑名单”规则,都必须符合法治规范。企业联手将自己不喜欢的对象纳入“黑名单”,既不客观,也侵犯了目标人的名誉等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一种狭隘的营销观念。难怪连上海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也表示实施要慎重,并希望相关企业要“三思而后行”。事实上人们也不反对行业设置“黑名单”,对某些行业规则也能理解和认可,只是无论怎样的“黑名单”,在维护行业本身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应当给法律留个位。不能仅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衡量对方,只有融入法律规范,才能体现出客观和公平与公正,才不至于让被纳入“黑名单”的人被整个社会尤其是法律所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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