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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贫困生认定沦为“比惨大会”
施经
//m.auribault.com 2017-01-24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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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通知》中这些要求显然有所特指。我国高校现行的贫困生助学金金额,少至1000余元,多达8000元,这笔钱对贫困生而言意义非凡,但贫困生助学金依然面临僧多粥少的困境。在贫困程度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如果助学金名额有限,必然需要从贫困程度相近的学生中进一步筛查。筛查的目的已不再是量化他们的贫困差异,而是希望通过学生自述让其他申请者服气。贫困生评定变成“比惨大会”值得商榷,表面上是将决定权交给学生,其实是让学生自己承担后果,它既不能精准区分贫困生之间的贫困差异,更直接伤害了贫困生的自尊心。《通知》要求取消此种做法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即便撇开公开展示的做法,情况是否有所改观也要拭目以待。不推行当众诉苦方法的高校,评定工作一般由院系专门人员处理,他们根据观察、调查,结合贫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来最终决定助学金人选。这种做法避免了申请者的公开展示,除了接手材料的工作人员,贫困生的隐私也得到保护,可以说较全面地体现了《通知》精神。可正如上文提及的,某些学校申请助学金的人数相当多,且彼此间贫困程度相差无几,若缺乏一个公开说明、陈述的环节,落选者很难服气。更何况这种评定方式不能完全避免材料造假,以至于最终扶助的可能是假贫困生。隐秘的做法虽然保护了申请人的隐私和自尊,却同样埋下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不少高校将甄别、淘汰假贫困生作为扶贫工作的长期目标,希望通过定期剔除这些不合格者让助学金真正精准到位。从2013年开始,江苏大学尝试每年以手机消费调查的方式对贫困生进行资格再认定,对月平均消费100-150元的学生,学校建议降级处理,对月平均消费超过150元的学生则建议取消贫困生资格。与此类似,从2015年开始,华中农业大学根据学生校园卡食堂消费金额认定贫困生资格,如要想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消费必须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诸如此类的做法还有很多,这些做法也受到学生质疑:认定贫困生依据的是个人家庭经济情况,与某方面消费情况无直接关联,规定贫困生日常通话、食堂就餐金额必须低于多少钱也是变相的公开羞辱。《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将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作为认定工作主要责任主体;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然而不可否认,现实中这些方法实行得并不理想。

  认定贫困生之所以困难,根源在于助学金覆盖面还较小,不足以满足所有贫困生的需求。只有提高助学金的种类和涵盖范围,才能避免众多学生互相竞争、“自曝家丑”。其次,增大对贫困生资料造假的打击力度,让非贫困生不敢造假,才能使贫困生在生活上真正与常人无异,不受束缚和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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