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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违章随手拍沦为随意拍
史洪举
//m.auribault.com 2016-12-16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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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随时举报交通违章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切不可过度“鼓励”而产生误导。只有不断对随手拍规范管理,才能激发人们举报交通违法的人性之善,并防止出现滥用举报权,毫无规则的随意拍现象。

  针对交通违法普遍、管理力量不足问题,今年5月份温州交警首创微信“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系统,市民可以随时随地用手机、行车记录仪举报各类交通违法,系统可以自动识别举报拍摄时间、地点、车牌,举报成功的市民可通过抽奖获得行车记录仪、微信现金红包、流量等奖励。(12月15日《浙江日报》)

  鼓励随时举报交通违章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切不可过度“鼓励”而产生误导。首先,违章者除了应受罚款、扣分等处罚外,也享有肖像、隐私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不能因交通违章而被过度限制。通过电子眼抓拍或警察现场执法所拍摄的违章信息均由公安部门掌握,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泄露给无关人员。而市民的随手拍则很少考虑这些,其在提交现场照片后,手机中还会留有违章者和同乘人的照片乃至其他个人信息。甚至不排除一些人为领取奖励,刻意将现场照片拍摄得非常清晰全面以达到相应标准。这些信息,如被个人保管,则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麻烦。

  其次,随手拍的另外一个风险是可能导致拍摄者与违章者爆发冲突,形成个人恩怨。一旦发生冲突,执法机关应及时处置,避免冲突扩大,甚至发生举报者被报复的极端事件。

  最后,还要防止随手拍被非法利用。敢于利用随手拍举报交通违章者自然不乏公道正派的仗义人士,即便没有奖励,面对交通违章,相信也会有人投诉举报。但同时不排除会出现专门以此为业的“职业拍客”,甚至有一些人发现奖励比违章处罚低时,可能会找违章者“沟通”,以违章者给付费用换取息事宁人。这样的话,随手拍就严重变味了,甚至会沦为敲诈勒索的工具,背离了人人监督交通违章的初衷。

  因此,交通违章“随手拍”可以鼓励,但仍需进一步规范管理。需要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不断发现缺陷,并及时补上短板。譬如,要求拍摄者在举报的同时删除照片,不泄露个人隐私,并严防出现“钓鱼拍摄”,利用获取的违法信息敲诈他人等恶劣事件。简而言之,只有不断对随手拍规范管理,才能激发人们举报交通违法的人性之善,并防止出现滥用举报权,毫无规则的随意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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