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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地区悬殊不宜太大
李清
//m.auribault.com 2016-08-2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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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通报显示,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

  对一定年龄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无疑是各地政府推出的一项民心之举。先贤孟子就曾经提出,要让“七十者可以食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老年人不能继续工作获得收入,却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更多的照顾,给他们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既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减轻他们家人的经济负担,更能体现尊老的传统美德和执政善意。

  然而,从民政部通报的具体情况来看,各地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悬殊较大,不能不说是值得重视的现象。比如,浙江省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而江苏省则规定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一为300元/月。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浙江省与江苏省,高龄津贴标准相差竟高达10倍。

  不同省份的高龄津贴标准不一,甚至有较大悬殊,是有原因的。首先,中央层面并未要求各地执行统一标准,按民政部的要求,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政策。众所周知,不同省份的地方财力是不一样的。一些经济水平一般的省份,高龄津贴只有几十元一个月。而一些经济水平较好的省份,有能力给几百元一月的高龄津贴。另外,像浙江那样的情况,可能是因为出台政策较早,高龄津贴标准没有随着形势调整,造成了今天还在执行多年前的低标准。

  各地高龄津贴标准不同可以理解,但标准不宜相差太过悬殊。毕竟,高龄津贴不是为了显示政绩的,是要真正发挥作用的,而各地虽然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人均收入和物价水平的差异并没那么大。一些省份的高龄津贴标准,只有江苏、天津等地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会给民众带来不好的心理影响,容易让他们对当地政府的工作产生质疑和误解。事实上,像新农保就有全国统一的最低标准,公众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就要高得多。

  当然,各省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高龄津贴标准未必要完全相同。但至少,给老人的高龄津贴,需要大致符合实际。而且,相关标准需要根据物价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否则,发放标准太低、公众不满的高龄津贴,还不如不发。就像浙江省对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月给予最低30元的高龄补贴,就被网友质疑“30元能干什么”。虽然浙江的老人可能有其他方面的收入,但30元的高龄补贴显然让人比较尴尬。

  需要说的是,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地方财力紧张,可能连给高龄老人每月发几十元的高龄津贴都勉为其难。在多数省份已经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民政部又有要求的压力下,这些地方的高龄津贴制度迟迟未能推出,或者设置更高的年龄门槛、更低的金额标准,即使推出了高龄津贴制度也“不好看”,让公众有所非议,也让政府形象受到一定影响。对这些地区,国家不妨进行一定扶助,通过转移支付建立起较为合理的老年人补贴制度,而不是只简单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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