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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法治思维和完善军事法治体系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的基本方式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必须以确立法治为核心,树立和维护法治的权威
2016年新年伊始,中央军委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丛文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今后5年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路线图,明确了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快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在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部分突出强化了法治对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该《意见》本身具有军事法规的效力,首次提出了坚持法治思维和完善军事法治体系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并以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目标,明确了健全军事法治体系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标志着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在我国的国防和军队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法治意义。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是我军治军经验和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实现党在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基本保证。”丛文胜说,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军创新发展,提升依法治军水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依法治军成为了党的意志和要求,纳入了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具有了与以往不同的时代意义。法治兴则国防兴,法治强则军队强。推进依法治军和实行法治是保证军队改革方向、巩固改革成果、保证国防和军队改革稳步前进的必然选择。如果说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和主要标志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那么,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实现强军目标的根本保证和主要标志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军,建设与法治中国相适应的法治军队,使国防和军队建设跟上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
丛文胜认为,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以依法治国为依托,以建设法治中国为统领,以实现法治强国和法治强军的中国梦为根本方向,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为目标,体现了全新的历史内涵。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与国家法治建设同步发展。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是与党和国家的法治发展战略完全一致的。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人民解放军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石和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贯彻到军队建设中,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军,确立依法治军在军队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从而加快军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二是全面落实宪法要求。国防和军队法治化是全面实施宪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四中全会公报又明确提出了“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首次在党的重要文件中将“治党治国治军”并列提出,强化了治军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治化道路必须由宪法引领,把宪法的精神和原则贯彻进来,保证宪法在军队建设中全面落实,以宪法为治军的最高法律依据,将宪法作为实现依法治军的基本遵循,全面实施宪法规范,并以宪法为核心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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