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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宏伟目标。强国须由教育奠基,教育助力强国建设。十九大报告把“建设教育强国”确定为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并要求“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做出的重大决策,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以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伟大梦想的感召之下,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要紧扣四个关键词,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的“基”、“建设教育强国”的“强”、“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的“先”。
教育事业之“新”
党的十九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一重大政治论断。就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历史使命,确定了建设教育强国这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目标,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
教育事业之“新”,在于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此历史性地交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历史经验在此集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宏伟蓝图在此铺展。站在新时代历史坐标来看,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继往开来,即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教育开创未来,教育强则国家强。建设教育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教育实践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教育事业之“新”,在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教育改革加速深化的五年。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19个教育改革文件,从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到“双一流”建设,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从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涉及范围之广、出台方案之多、触及利益之深、推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基本确立了教育工作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教育事业之“新”,在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人民的教育获得感显著增强的五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4%,普及水平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7%,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中国已经成为亚洲最大、全球第三的留学目的地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由2012年的25%提升至2016年的94%,多媒体教室的配置比例从不到40%增加到80%,全国6.4万个教学点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第三方评估表明,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国教育事业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教育事业之“新”,在于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进一步破解教育公平、提质和可持续发展难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教育的改革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全面进步的新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现实需要。教育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尚需推进,教育体制机制中深层次障碍尚需破解,教育工作者推进改革的动力和活力尚需激发。随着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强烈,教育需求日趋多元多层多面,我国教育发展仍面临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站在中国教育发展的历史制高点上远眺,作为最基础的民生事业,新时代中国教育发展的恢弘蓝图业已铺展。
教育事业之“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这是习近平同志对教育的殷切期盼。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所肩负的使命神圣而艰巨。
从把教育确定为“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到把“建设教育强国”确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不仅使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更加明确,而且揭示了教育对民族复兴的决定性意义和奠基性作用。实现中国梦,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关乎国家富强,关乎民族振兴,关乎人民幸福。
教育为国家富强奠基。国之命脉,端在教育。我国尽管已跃入世界经济大国行列,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创新能力薄弱,产业结构欠佳。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奋斗目标,必须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在根本上即为知识驱动、人才驱动、教育驱动,教育支撑创新驱动,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已成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教育为民族振兴奠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世界近代史上后发国家成功实现跨越式追赶的国家一概奉行“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的原则。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基于“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这一重要判断,立足我国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这一基本现实,习近平同志始终强调把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我国13亿多人中蕴藏的智慧资源是最可宝贵的,只有“教育上去了,将来人才就会像井喷一样涌现出来。这是最有竞争力的”。
教育为人民幸福奠基。教育乃民生之基。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利,既决定人的生存,更决定人的发展,即个体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教育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受教育程度对个人的兴趣爱好、职业选择、收入待遇、社会地位乃至家庭生活与休闲娱乐产生决定性影响。习近平同志把教育列为人民群众的期盼之首,把教育放在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的首位,强调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教育事业之“强”
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无论是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还是决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以及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均须由教育提供最持久而有力的支撑。教育强,则民族兴、国家强。
教育强国,就是把每位学生都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教育强国,要突破时间、空间和群体的限制,将国家政策基点从确保“学有所教”、“全民教育”的教育公平保障,转向确保“学有优教”、“终身教育”的教育质量提升,以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和建设尊重个性化和促进多样性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教育强国,就是所办的教育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满意。人民群众有所呼、改革发展有所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教育强国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把办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教育改革发展得失的最高标准,让全体人民因更多更公平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而赢取人生出彩的机会。
教育强国,就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教育强国,要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让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如同鸟之双翼、车之双轮,形成完善的教育法律和制度规范体系。我们要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开创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新局面。
教育强国,就是让我国教育走近世界教育舞台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教育强国,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胸中装有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教育开放的主动赢得教育发展的主动。一方面,提升我国教育的全球竞争力,让我国成为国际学生留学的首选地;另一方面,讲好中国教育故事,推动全球教育治理,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为“人们能够更好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更好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积极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教育事业之“先”
以建设教育强国为目标,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把坚持优先发展确定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所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首。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并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纳入改善民生的蓝图。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坚持科教兴国这条基本国策,秉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首次超过3万亿元,占GDP比例连续5年保持在4%以上。固然,科教兴国,财政保障是前提,但创新驱动是根本。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以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契机,以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为切入点,清除体制顽疾和利益藩篱为突破口,教育改革便可以千钧之力破难题、治痛点、疏障碍、补短板。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坚决捍卫教育公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同时,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叠加,严重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就此,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我们必须补上这个短板。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教育既是致富之源,又是扶贫之策。打响并打赢这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攻坚战,贵在愚公精神,重在精准施策,增强教育政策的包容性,创新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杜绝资源错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生命。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就要坚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准,把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就要创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把握“互联网+”国家行动计划之良机,使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既引发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也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以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人人都有出彩机会的美好愿景。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同志把教师奉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教师是最庄严、最神圣的职业。作为打造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教师务必时刻铭记立德树人的使命,以牢固树立理想信念来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四有”好老师,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锐意推动教学改革,为学生锤炼品格引路,为学生学习知识引路,为学生创新思维引路,为学生奉献祖国引路,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让一代又一代学生都为实现民族复兴发挥正能量。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始终弘扬中国特色。我国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习近平同志强调:“教育就是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旁观者和反对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其根本精神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明成果,弘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以及这一独特精神标识所蕴含的创新基因,其根本立场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其根本特征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用中国梦打牢学生的共同思想基础。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还有许多“雪山”“草地”需要跨越,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照亮教育事业的伟大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强大的动力。
(作者系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委托专项“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教育论述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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