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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从文章结构看,文件共10条35款、76项238条具体措施,每一项均落实到部委负责,其中有36项由环境保护部牵头或独立负责。整体责任分工明确,各项要求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高度符合中央政府“务实、进取”的改革力度和趋势。不负众望、姗姗来迟后,“水十条”必将促进环境产业梦想成为现实。
第一,作为新《环保法》的延续,“水十条”促进了环境需求的广域化。
根据相关测算,“水十条”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万亿~5万亿元(其中近3年投入约为两万亿元),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
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作为《环境保护法》的延续,“水十条”将促进环境需求的广域化。区别于以往文件,从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到水环境,“水十条”均以明确的量化指标进行了要求,并规定了截止时间,各部委明确分工,采取了对地方政府排名和落后名次的惩罚制度,来逼迫从效果出发的环境治理需求落实。
第二,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已经来到。
“水十条”量化指标的另一个重要亮点,是它不再停留在减排量、排放标准等旧时代的手段上,而直接将河流等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包括七大水系的水质标准、地级市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的数量和发达区域的水体断面标准等刚性指标,彰显了中央要绿水青山的决心,标志着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已经来到。在诸多可以明确执行的实施细则中,我们看到,环保产业自身,如果不能深刻认识到这个变革,依然停留在已有的项目开拓方式和对市场的认知上,将很可能面临在产业重构和竞争模式升级中被淘汰的风险。
第三,“水十条”将带来交易结构的升级,同时带来环境绩效合同服务和综合环境服务的出现。
“水十条”的各项指标均展现了从环境效果出发的基本原则,而结合中央各项改革的进展,必然在不同治理领域带来交易结构的升级,市政设施的特许经营、工业领域的第三方治理、环境修复领域的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都是在单元任务上的局部体现。除此之外,对城市水体的断面考核,必然在城市水环境领域出现综合环境服务需求,而“水十条”是继“国发2014年69号文”后第二次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的国务院文件,这是因为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是实现上述目标的特殊交易结构。
第四,在城市水环境领域,环境服务界面将迎来第四次上移。
综前所述,环境效果出发的刚性要求、环境服务业企业成为环境治理的主要载体的定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的推进,将带来环境服务界面的第四次上移,即从设备到工程,到单体要素的投资运营,再到环境一级开发商代替政府负责环境要素的识别、规划和集成,并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约定环境效果为考核基准,集成污水厂、管网、水体修复等服务内涵,形成环境服务界面的第四次上移。
第五,公众参与将推动品牌化、极致化,深刻改造环保产业。
环境服务外部化和专业化,以及在“水十条”中看到的公众参与和效果服务的需求,在移动互联的发展规律的压力下,将使环保行业越来越注重百姓感知,并带来环保产业从B2G业务转向B2(G+C)的过渡,而这将逐步带来环保产业的品牌化和极致化的趋势。
第六,以环境企业作为实现环境治理需求的载体,将切实促进环境产业和环境服务业的发展。
“水十条”开篇即明确提出“政府统筹、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16字方针,表明了国家对以环境治理为契机发展环保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决心。根据E20配合环境保护部对环境服务业发展白皮书的课题研究,国际上环保的反周期特征非常明显,那么在新常态的经济减速的背景下,在满足人们环境需求的同时,将环境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是各方的共识。
在新时代下,环境产业有四驾马车将拉动产业快速发展,这四驾马车是需求拉动、结构性调整拉动、投资拉动以及出口拉动,曾经在房地产和高铁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水十条”的背景下,四驾马车将聚焦环境产业,拉动相关GDP的增长,促进国家稳增长战略。
环境产业站在了中国经济的风口上,中国政府在其他行业的心得与经营将在环境产业复制。环境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理想将照进现实。(作者系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