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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进行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意义,就如何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大文章指明路径、明确要求,为我们党更好地凝心聚魂、强身健体提供了重要遵循。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上,要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问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
在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回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也迈出了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问责条例是继去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从“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表明党内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更趋成型、更加规范,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激发干部担当精神的关键举措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回顾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关键阶段,共产党人无不充分展现了担当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有担当精神,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这个担当,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到敢于担当,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勇于作为,坚决拒绝做“老好人”“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
当前,大部分领导干部都是有担当有作为的,都是想干事而且能干成事的。但由于受社会环境、政治生态、成长经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一些干部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现象,如有的在矛盾面前不敢上,有的在风险面前不敢闯,有的在歪风面前不敢斗,有的在失误面前不担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问责条例就是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有助于进一步增进共产党人的责任意识,激发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
健全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解决党内矛盾、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措施。我们党95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是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抓好了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恪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气象,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单位的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搞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存在庸俗化、娱乐化、随意化等问题。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决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锲而不舍把这项党的建设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的制定,减少了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力手段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政治生态的状况,直接决定着从政环境的好坏,关系着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就能凝心聚力、鼓舞士气。而如果政治生态污浊,庸俗的“圈子”文化、潜规则大行其道,恶性的政治生态必将在党内滋生消极腐败,导致党的战斗力、生命力在自我摧毁和腐蚀浸淫中被蚕食瓦解,最终使党丧失执政之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制定实施“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弘扬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政治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问题时有反弹、顶风违规违纪时有发生,特别是出现了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等新的不良现象。也许有人认为贪污、钱权交易、罔顾法纪等行为可以称之为腐败,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只是工作态度不积极的问题。但事实上,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等现象如不加以遏制,必然会导致“庸政懒政”等“亚腐败”行为的发生,其对党内政治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绝不亚于钱权贪腐。问责条例强调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必然会有助于营造干事创业的政治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浩,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本文是广东社科规划项目(GD15XDS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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