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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在察人选人时,应把“满票”看淡一些,把“满意”看重一些,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杠杆作用,树立重实干、凭实绩的正确导向。
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不断得到完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在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考察程序中,不是把群众票数作为重要参考,而是简单以票数论英雄,甚至错误地将满票等同于满意。
满票等不等于满意?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现实中并不缺乏相关事例加以印证。近年来落马的不少“老虎”不乏满票“上位”者,在台上高喊清廉为民而满票当选的官员也不乏道貌岸然的贪腐之辈,这一结果着实令人痛惜。由此可见,满票与满意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对等关系。
古往今来,选人用人都是一门技术活。如何把好干部选用起来?作为组织部门,切不可被满票的光鲜表面所迷惑。毕竟,这满票有没有拉票、是不是贿选,都应深入分析、彻底查证。只有把满票的水分挤干,票数才能和民意真正契合。否则,一旦陷入选票教条主义的泥淖,让投机者钻了空子抢了位子,票数再高也很难赢得群众口碑。
当前,浙江正处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肩负着“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都需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接续奋斗。
2016年,也是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之年。领导班子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能不能选出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不仅对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是摆在组织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为党选好人把好门,是各级组织部门应尽的职责。做好本次党委换届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必须从“满票就是满意”的误区中走出来。坚持全面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既看一时得票又看一贯表现,既看群众口碑又看工作奖杯,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综合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去取舍,选拔上来的干部才能成为造福一方的好干部。
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会造就什么样的干部队伍。因此,组织部门在察人选人时,应把“满票”看淡一些,把“满意”看重一些,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杠杆作用,树立重实干、凭实绩的正确导向,以此引导广大干部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