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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从严治吏,是从严治党的关键;抓住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就抓住了从严治党的“牛鼻子”。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吏的要求,让干部随管理监督成长,让管理监督伴干部一生。
要在推进干部履职尽责上出真招。干部监督工作,要把重心用在全面推进干部履职尽责上。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以有力的监督、从严的管理,把推进履职尽责管理作为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有力杠杆和重要推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真正在全省上下形成“人人履职、事事尽责、处处担当”的生动局面。要通过推进履职尽责管理,让夸夸其谈、碌碌无为的人没有生存空间,让那些愿干事、真干事的人多起来,会干事、干成事的人红起来,真正使竭诚尽智、建功立业的力量成为全省广大干部队伍的主流。
要在推进干部管理监督上见真章。干部选拔任用是一时之事,而干部监督管理是时时之事。组织部门要坚持培养、选拔、监督、管理四位一体,花大力气改变重选拔轻监督、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决不能干部提拔后就放任自流、听之任之,决不能对干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干部一出问题就丢给纪检机关。
干部监督管理重在经常、贵在较真,时时、处处、事事都要对干部严格要求。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的红线从纪检机关前移到组织部门,对干部身上一些刚刚露头、蛛丝马迹的小问题,要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要早打预防针,增强干部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要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上动真格。当前,随着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逐渐形成,少数干部身上出现了一种“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为官不为的现象。去年7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等问题,为整肃吏治、扫除歪风积弊提供了制度依据。我们要探索出一条成熟路径,在能上能下上抓出实效,让在任干部感到“下”的危机,给优秀干部“上”的希望。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下”是重点和难点。正常地下和被拿下是不一样的。不为者下、庸者下才是真正的下。违反党纪国法,接受的是纪律处理和法律惩罚,是被拿下,是对“次品”、“危险品”的报废处理。庸者下,是对非优良“产品”的正常筛选,是正常的下。对正常下来的干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关心爱护,既帮助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又要悉心做好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以更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让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流动起来,切实做到优上劣汰庸下,整个干部队伍才能有生气、有活力,才能保证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源头活水绵绵不绝。
吏治清则风气正,风气正则事业成。我们已经站在“十三五”的崭新起点上,“闻鼙鼓而思良将”,越是壮丽的事业,越是需要一支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官不为就能得到真治;坚守从严治吏的责任担当,让有作为的干部有前途、不作为的干部没市场、失职渎职的干部受惩戒,我们就能以鲜明的选人用人“指挥棒”,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湖北乘势而上、跨越发展中施展才干,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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