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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服务“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作为政法工作保障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核心,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保障服务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第一要务。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必须强化发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尽责,确保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保护经济发展活力。当前经济发展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激发内生活力,而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实现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中的首要理念,政法机关要把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任务。要依法保护和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妥善处理创业创新和新经济业态中的各类纠纷。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慎用查扣冻等强制性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和调动干部谋事干事的活力,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干部,妥善保护依法履职干部,最大限度激发其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积极性。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政法工作应着眼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强经济犯罪预警机制、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及企业生产经营、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危害经济改革政策的各类经济犯罪。严厉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预防化解发展风险。把防范和管控风险作为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与防风险统筹起来,最大程度化解各类风险。对地方政府债务、国企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风险,要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加以解决。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引发的产能过剩、资金链条断裂、民间融资等风险,要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责任主体等加强协调联动,妥善处理。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来的风险,要及时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前做好对策研判。要建立预警、防范、化解风险苗头和隐患先兆的工作机制,提高对发展风险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及时发现经济新常态里带有普遍性、多发性、趋势性的突出问题,警示相关职能部门、各方面市场主体做好风险防范。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的内在要求。政法机关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公正的深层痼疾。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权力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问题。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用改革促进资源整合、队伍优化、质效提升,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加快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防止执法司法权力滥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靠制度来规范和保障。要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机制,制定执法司法工作标准,以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促进执法司法活动规范化,真正把执法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执法司法巡视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专项督察,完善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执法司法权运行划上红线、标明底线。健全执法司法考评制度,完善由群众评判的质量考评机制,深化干警执法档案运用,提高考评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廉洁司法,重拳惩治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是导致执法司法不公的恶疾。“公生明,廉生威。”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积极预防、从严惩治司法腐败。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认真抓好政法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政法机关内部纪检、督察、审计、政工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动态监督机制和作风问题速查公开通报机制,形成监督政法队伍的合力。切实维护法纪刚性效力,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政法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平安建设,构筑起全社会共同治理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体系,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对于政法机关而言,维护政治安全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政策策略、丰富手段方法,着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斗争,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严厉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非法活动。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突出抓好藏区常态化依法治理,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全力以赴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四川实际,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社会风险。以加强风险防控为着力点,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强群防群治基础抓手、夯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平台、摸实人口基础信息、健全多元化调解基础机制,筑牢维护公共安全、建设平安四川的基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突出抓好反恐防暴、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禁毒防艾等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妥善应对处理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问题、重大自然灾害以及互联网热点问题。以提升科技水平为支撑点,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各类相关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维护公共安全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切实维护网络安全。随着信息化迅猛发展,互联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生产生活的同时,也成为对敌斗争的新战场、打击犯罪的新领域。政法机关要把维护网络安全摆在重要位置,依法清除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空间。依法规范网络管理,健全技术防控机制和网络防控体系,消除管理盲区,防止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妥善回应网络热点问题,积极凝聚网络正能量。落实实名制等基础管理制度,着力依法查处、坚决打击利用网络鼓动串联聚集闹事、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煽动性信息甚至政治谣言,以及进行黄、赌、毒、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彻底肃清网络乱象。
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是协调发展的基本内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着更多向往,期盼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这是对“十三五”时期政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健全保障服务民生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显著特点。政法机关要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成果共享。从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入手,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等便民利民举措,实现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人口进城安家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快推进治安行政审批改革,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行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发挥司法救济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切实解决部分困难群众诉讼难题。加强扶贫攻坚的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扶贫开发攻坚的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尊严感。
大力推进社会法治建设。社会法治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特殊职能和重大使命。要积极实施“法律七进”,推动各地各行业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处置违法信访、非法聚集和极端个人行为,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促进村规民约建设,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规则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积极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格局。实现社会善治,必须积极动员全民参与,政府和社会各担其责。政法综治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创新社会治理多方参与机制,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社会动员体系,拓展社会动员组织渠道,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化程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矛盾化解、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公共服务等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事务的公共治理。(作者: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