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判决执行看级别?
宁书默
//m.auribault.com 2016-12-0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 更多

冯大美/图

  一纸赔偿金额高达1.9亿元的“史上最贵强拆判决”,兑现却成为难事。作出判决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释称,败诉的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由福建省直管,行政级别比他们高,目前还不到强制从对方账上划款的时候,要“和谐执行”。

  法院执行判决竟然看级别、看脸色,在权力面前自我矮化,不仅让法律蒙羞,更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行政级别不是对抗法律的“挡箭牌”。即使“和谐执行”,也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把法院判决拖成“法律白条”,否则就会成为法治社会的最大不和谐。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