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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起飞了还在用手机打电话、在机舱内吸烟、辱骂机组人员……这些招人恨的“空闹”问题,今后将被重拳打击。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空闹”将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8月10日《北京晨报》)
“空闹”时有所见,“白闹”或是主因。多年来,一些旅客乘坐飞机出行时的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缘由就是目前我国对于此类事件处罚过轻,通常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条处罚,至多不过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了事。这一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于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罚到肉痛”就不再是一句空话了。
严惩“空闹”既是安全所需,也是民心所向。相比于其他的交通服务行业,民用航空服务的安全和秩序保障更是不容小觑;而实话实说,耳闻目睹有些“空闹”者肆无忌惮的粗鲁与不法表现,人们也早就希望健全法治举措来“做做规矩”了。因此,“最高罚5万”的修订意见听起来很震撼,而只要人们坚持做到了文明出行、守法交涉,它就只是一柄寒光闪闪的“惩恶利剑”罢了。
较之以往对动辄“空闹”者的打压乏力,修订意见稿突出了规范航空秩序,且对少数乘客干扰航空安全的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这一点无疑值得肯定。但我以为,“罚”的加码,说到底仍是为了“行”的舒心。换言之,严惩“空闹”不仅仅是让服务者可以更加安心工作,同时也理应成为其给乘客提供更佳服务的一种良好促动。毕竟,飞机飞得再高,而相关服务者的待客姿态,则绝对不允“自视清高”或“高高在上”。
严惩“空闹”更应催化服务提质。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足以让将来在空港或飞机上肆意妄为的“空闹”者受到严惩,但航空公司及机场方面也应进一步摆正自己的角色定位,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来赢得支持与信任。
比如,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公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规定从明年一月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那么,航班延误时如何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责任,而且确保延误原因的真实可信等,显然已是公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
值得欣慰的是,修订意见稿不仅明确了将严惩“空闹”,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还增加提供充分保险的要求,鼓励通用航空企业投保机上人员险,规定了航空器事故先行支付制度,进一步强化受害人保护;另外,对于残疾人乘坐飞机,还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搭乘航班提供便利,民用航空器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等。但却应该看到,前述举措中“鼓励”、“逐步”等的字眼,则说明服务的提质尚属实践来验证。
“空闹”说治就治,也盼优异服务的说来就来。现在,对于乘客如何了解航班延误的真实原因,有专家称这需要一个权威的中立机构来把关,并且建议建立一个集准确性、及时性、可查性于一体的信息发布机制。这便自然引发追问,这种诚信打底的信息发布和核查通道,能否实质筹划、同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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