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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地区在推进户籍改革过程中,同步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借助统计口径改变,大量农民都“被城镇化”。即便其他城镇化工作都不开展,也能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人民网 8月31日)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是,有数据显示,一些地方为了完成任务,居然人为推高了城镇化率,很多农民因此“被城镇化”。笔者不禁想问,这些经过“注水”的城镇化率中,农民能有几多“获得感”?
众所周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途径。今年2月份,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于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过重要指示,并用四个“更加”阐释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向。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具体落实的时候,显然只看到了“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而忽略掉了后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以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如果仅为了完成所谓的“指标”,那么如此城镇化就显得儿戏了,而这也暴露出了当地政府政绩观的扭曲以及作风的漂浮。
城镇化说到底是以人为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不单单是户籍的城镇化、地的城镇化。虽然,按照规划,五年时间里要实现1亿人口落户城镇,的确是时间紧,任务重。但是政府部门不能把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当成冰冷的“数字”任务,反而应该把压力化成动力,把这股子“聪明”劲儿用到谋发展上去。倘若一味地摊大饼,盲目的靠以土地城镇化、调整数据口径推动城镇化建设的话,最后只能沦为“笑话”,也会失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十三五”期间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应该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找准重点,扭转难点,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融入到工作中,真正令群众享受到更高的满足感和获得感,让农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这才是理想的新型城镇化,这也才是政府深化城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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