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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中院民一庭法官尹义:情洒千峰秋叶丹
//m.auribault.com 2016-06-14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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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学善思

  孙律师是一位有着近20年诉讼经验的知名律师,在圈子里也是出了名的“眼界高”。用他自己的话说,“让我服气儿的法官,我掰着指头数得过来。”但他服尹义。平日里,孙律师总是喜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尹义主审案件的判决书,自己打印出来发给律所的同事们看。“他判的案子有看头,在应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时,他总能庖丁解牛,沉着应对。尹法官判过的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2004年12月23日下午3时,王某在潍高路于河高速路立交桥下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左腿骨折。王某受伤后,先后入驻潍坊某甲医院、寿光市某医院、潍坊市某乙医院进行治疗。由于医院治疗不当,致使王某情况恶化。2005年1月王某再次转院至潍坊市潍城区某医院,并进行左大腿下段截肢术,同年2月4日出院。其后,王某将潍坊市某甲医院、寿光市某医院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潍坊市某甲医院赔偿王某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5万余元。宣判后,王某上诉至潍坊中院,请求支持其全部医疗事故赔偿共计人民币近70万元。同时,潍坊市某甲医院也提起上诉,承办法官正是尹义。

  “接到这起案件,我静下心来先把案子理顺了一遍。”多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告诉尹义,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案子,不能生搬法条,要学会灵活变通,寻找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点。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庭审当日,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双方聘请的都是当地的知名律师,庭审过程中针锋相对,争执不休。面对双方律师,尹义气定神闲。“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一切来源于庭前的充分准备。接手案件后,尹义和同事立即奔赴事发地了解情况。盛夏酷暑,闷热难耐,脸上、身上的汗一个劲儿地流,有时忙活一整天连口水都来不及喝。就连吃饭他也不忘带上案卷,涉及医疗事故分析的学术论文被他当成了枕头。最终,潍坊中院判决,撤销寿光法院一审判决;同时判决潍坊市某甲医院、寿光某医院赔偿王某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

  这份判决书,尹义整整写了1万多字,其中说理部分就超过7页。案件的顺利审结,终于消除了王某长久以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这起案件也成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指导性案例。

  在尹义的法官生涯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在他看来,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良心是法官践行正义的最后堡垒。司法公正不公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调解公允不公允,百姓心中有杆秤。

  作为民事法官,从踏入法院的那一刻起,尹义就如同上满发条的钟表,每分每秒都在围绕一个“法”字运转,送达、保全、调解、开庭、解答咨询、撰写法律文书,加班早已是家常便饭。“民一庭案多人少,时间紧、任务重,有时遇到棘手的案子,回到家也还想着案情,妻子说我是人在曹营心在汉。”说到这儿,尹义笑了。

  “你看家里这些案卷和法律书,看起来就没完,白天在单位忙一天,回家心思还在工作上,孩子写作业遇到难题,都要喊他好几遍。”谈到尹义的工作,妻子虽说嘴上埋怨,但却一如既往地在默默支持着他,“这么多年,被他耳濡目染,也深知他工作责任重,心里的压力更重,生活上多付出一点儿,也算是支持他的工作了。现在就是希望他能抽时间多陪陪孩子,可他一研究案子,就什么都忘了……”

  尹义的成绩来自对正义事业的忠诚与热爱,来自废寝忘食的辛勤付出。据潍坊中院统计数据,2008年至今,尹义办结各类民事案件超过1800件,其中今年办结一、二审案件265件,无超审限案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无改判案件。但在他的口中,这些荣誉永远属于集体,是大家一起创造的,“我们民一庭个个是办案能手,如果讲付出和奉献,每一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铁面无私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这既是古时为官者成功的准则,也是现代法官审理案件时所应遵循的不二法门。法官审理案件,不管是出于法官的职业要求,还是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抑或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廉洁从来都是法官的基本品德要素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生命线。离开了廉洁,公正将如同无源之水;离开了廉洁,司法将丧失立足之地;离开了廉洁,公信将毫无意义可言。

  “绝不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尹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去年,他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起诉后,特地找来尹义要好的老同学,多次登门说情,想让被告多付些赔偿,多次以提出宴请均被尹义拒绝。这天尹义一下班,就被一帮同学生拉硬拽推上原告的车,其中一个同学,把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到了尹义的包里,说这是自己专门为他题写的一幅字,让他一定收下。多年来的职业敏感提醒尹义,这绝对不会是同学间友谊的馈赠。他立刻打开信封,只见一沓厚厚的钞票露了出来,他严肃地说:“法律不是儿戏,如果我收下贿赂,枉法裁断,就是犯罪!老同学,你这是在害我啊!”听到这些,同学满脸羞愧。

  面对一时的尴尬场面,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与磨炼,让他在发挥“拒绝的艺术”时变得游刃有余,此时只见他恢复了学生时代的幽默:“楷书还没写好呢,就练起了草书,你这幅书法作品,真不怎么样!快收回去吧。”听到这里,同学赶忙擦掉额头的汗珠,露出了笑容,“请尹大法官吃个饭,我们可是心存三顾茅庐的诚意啊。” 出于同学情分,尹义参加了这次所谓的“同学聚会”,席间畅叙友情,但他滴酒未沾,在提出打个电话的间隙,他悄悄“埋单”,提前离开了酒店。

  第二天一大早,原告就接到了尹义打来的电话:“案件一定会秉公处理。我已经做了被告的工作,如果下午有时间,希望你能来一趟法院,与被告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谈一谈。”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尹义常说,“当我们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时,就是正义的化身,百姓心中的‘青天’。金钱、人情、关系,甚至是恐吓、威胁都不能叩开正义之门,左右司法的天平。”

  采访时,在尹义摞满案卷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他的一本日记,里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案件的线索、当事人地址、去往线路、调解突破点。在日记本的扉页上,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作为法官,我们要时刻谨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拿的是人民的俸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经常扪心自问,我们的所作所为是不是真正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了,是否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怀着这样一份感恩的情怀,我们才能进一步贴近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再苦再累,我们也心甘情愿。”

  采访结束,已是黄昏,万家灯火,夕阳也将要落山,从办公楼下抬头看,尹义的办公室里的灯光有些孤单,但又那么的坚定。回望法院,那里的国徽仍然熠熠生辉,它仿佛就戴在尹义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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