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总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分享到: | 更多 |
本网长春9月12日电 (记者彭冰 柳姗姗)人社部劳科所、吉林省总工会“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项目”签约仪式今天在长春举行,吉林省总工会将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人社部2007年底发布的一项新职业,主要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的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重要性越发突出,但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远不能满足需求,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鉴定的地区也并不平衡,此前主要集中在南方沿海地区。
吉林省现有专职化工会工作人员1.1万人,兼职人员6万人,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今年,吉林省总把“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确定为一项重点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素质,充分挖潜人才存量,有效扩充人才增量。此次签约,标志着吉林省总工会正式成为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工会系统首家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的单位。
据悉,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劳动争议处理等。今后5年,吉林省将对5000名专职工会干部进行此项培训,约占该省专职工会干部的50%;同时拟对全省职业化工会主席进行全面轮训,现在岗的550名职业化工会主席将陆续取得此职业资格;新招录人员在取得该职业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编辑:周文
李龙熙:在省总十三届二次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 | 2014-01-09 |
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 | 2014-01-09 |
2013年教育大事记 | 2014-01-09 |
口述实录:重点突出才能增强维权实效 | 2014-01-09 |
务实创新 大力实施提升素质行动 | 2014-01-09 |
在全省工会“五型工会”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 2014-01-09 |
中央新闻网站总编辑畅谈“四个全面”战略布... | 2014-01-09 |
第六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联合成果清单 | 2014-01-09 |
把更多优质兵员送到军营 | 2014-01-09 |
吉林省总助去产能企业职工渡难关 | 2014-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