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总推行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
分享到: | 更多 |
本网讯 (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张礼义 梁海平)山西阳泉市总工会日前首推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工会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宣誓范围包括阳泉市各级工会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副主任,女职委主任,以及该市市、县区两级总工会任命的工作人员。宣誓内容是:“我宣誓:以宪法为根本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奋斗!”
宣誓场所须悬挂中国工会会徽,并保持庄重、严肃。宣誓仪式可由同级工会或上级工会组织,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人则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编辑:周文
稳定农民工 到底难在哪 | 2014-02-11 |
推动赣台交流合作创新发展 | 2014-02-11 |
山西省总“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 | 2014-02-11 |
程中原:邓小平同志的领导艺术 | 2014-02-11 |
百团挥戈遏逆流 | 2014-02-11 |
浅谈工会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 2014-02-11 |
切实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2014-02-11 |
学“讲话”力求准确 | 2014-02-11 |
从拯救中国、发展中国到振兴中国 | 2014-02-11 |
不会谈工资?手把手教你 | 2014-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