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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地下管廊消除马路拉链
路中林
//m.auribault.com 2016-05-26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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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武汉中央商务地下综合管理管廊时强调,要积极探索PPP模式,通过完善回报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管廊建设,有效避免城市路面动辄“开膛破肚”,消除“马路拉链”。

  马路拉链指的是道路挖了填、填了挖的现象。城市道路动辄“开膛破肚”,不仅影响市民正常出行,也造成诸多浪费。2005年6月,《人民日报》曾刊发一篇题为《挖1米城市道路代价几何》的“微型调查”,分析显示,每挖掘1米城市道路成本便达到1.4万元,而这还只是2005年的物价。

  马路拉链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问题,而发展中产生的问题终归要由发展来解决。过去,人们习惯将马路拉链归因于“政出多门”和“不同管线缺乏统一规划”。“政出多门”针对的这样一些情况:马路在换下水管道时被挖开一次,刚填好缺口,又因为要安装地下电缆,不得不再次“开膛破肚”,如此反复。为此,有市民提醒:“下水管道、地下电缆、煤气管道……为何不一次性替换完毕呢?”所谓“不同管线缺乏统一规划”,指的是由于各类管道规划线路不同,马路拉链面积便于无形中扩大,并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从上述两方面着手,各地政府先后出台了一批“限挖令”,但效果均不甚理想。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意见》提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既是对各地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意味着政府在治理思路上发生了转变。

  通过建设地下管廊来消除马路拉链,实际上转移了周期性开挖道路的地点。各地的“限挖令”之所以收效甚微,不是因为不同部门接到指令后无法协调步调,而是因为对它们而言,鉴于管道使用寿命有限,定期开挖道路、置换管线的工作仍需进行,“限挖令”至多是将“开膛破肚”时间集中化,却不能取消其行为本身。过去,常有网友喜欢搬出诸如“清末德国企业在华安装的下水管道仍可使用”等来质疑城建工作中周期性替换管线的做法是否必要,殊不知,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严谨之处就在于,即便设施仍能使用,也必须依据科学计算定期替换,“替换”是常态,“仍能使用”却多是侥幸。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如何减少、降低马路拉链,而是如何换个地方,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形象的前提下高效地进行设施更换。李克强总理在武汉考察期间指出:“我们的城市地上空间高楼林立,发展势头很好,但在地下空间利用的深度广度上,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地下空间不仅是城市的‘里子’,更是巨大的潜在资源。”从地上转移到地下,正是城市治理理念不断发展的明证,也是城市治理水平逐步提升的结果。如兰州市于4月通过《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预计建成“一线四片”的地下综合管廊,集中铺设8种管线,根据预算,总投资将达到80亿元,投资虽然不菲,但无疑能更彻底、有效地解决问题。

  在地下管廊投入使用后,不仅能够消除马路拉链,还能够解决许多城市规划、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其将管道安装、维护等工作安排到地下,将有效缓解大拆大建的趋势,有利于古建筑保护,维护城市文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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