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人社部出台意见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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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人报讯(李万祥)笔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积极探究和把握裁审衔接工作规律,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实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意见》要求,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要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特别要逐步统一社会保险争议、人事争议等争议的受案范围;同时,要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保全、执行等程序衔接。《意见》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建立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措施,纳入劳动人事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处理工作布局,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指导、联合培训等制度,不断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比如,建立联席会议、业务研讨、信息共享等制度,推进裁审工作有效衔接;联合开展办案指导,通过出台会议纪要、指导意见、问题解答等文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建立裁审信息对接系统,就仲裁案件的起诉率、撤销率和裁审结果对比情况进行统计等。
编辑:崔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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