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就业扶贫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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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电(记者叶昊鸣、邬慧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9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表示,我国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特殊的就业扶贫政策,相关省市县可以根据实际拓展 延伸现有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效益。
据张义珍介绍,截至10月底,我国55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就业扶贫成效显著。但目前未就业的900多万贫困劳动力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已就业的500多万贫 困劳动力中,单位就业占比不足10%,灵活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占比达80%以上,就业稳定性差。
针对这一问题,张义珍强调,要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基本素质和就业能力。对没有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重点开展引导性培训,普及城市生活和务工常识,在引导性培训中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意愿;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对40岁以下的中青年贫困劳动力,做到技能培训全覆盖;对40岁以上的贫困劳动力,针对实际情况,引导他们从事一产中的二、三产业。 对贫困户中的“两后生”,组织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就读技工院校,接受中长期技能培训。
编辑:崔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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