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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排名
//m.auribault.com2013-11-12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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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 漫画

    我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国家对各省市区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信访排名取消后,取而代之的将是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点对点”通报制度,并通过信访约谈制度对地方工作进行监督。(11月11日《新京报》)

    信访排名制度源于2005年5月1日施行的《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推行信访排名制度的本意,是要向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施加具体的责任和压力,促使他们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很大程度上异化成为地方政府阻碍群众上访、侵犯群众信访权利的动力。一些地方组织不是下功夫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而是组织大批专门人员,耗费大量财政资金,对访民进行“控访”、“截访”,甚至借助、纵容黑恶势力非法限制访民人身自由,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地方政府“控访”、“截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难以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先集中力量“解决”群众信访本身,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信访的数量,争取在上级政府组织的信访考核中获得高分,在上级信访部门发布的信访排名中居于有利位置。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没有得到解决,群众信访本身却要被“解决”,这是一种典型的“掩耳盗铃”思路,却是地方政府的一种“理性”选择。

    取消信访排名之后,某个地方群众信访包括非正常上访数量的多少,不再与这个地方的信访工作评价直接挂钩;若有群众在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过程中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也应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而不应简单归咎于信访群众所在地政府“控访不力”。这样可以为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卸下沉重的负担,推动地方政府把信访工作重点从以往以“控访”、“截访”,人为减少信访数量,转为依法维护群众信访权利,为群众信访提供服务,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

    取消信访排名,是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一步。信访改革的关键,是要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权力机关切实推进自身改革,促进权力机关之间的监督制衡,加大公众权利对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促使权力机关对基层选民和公众保持敬畏,真正对选民和公众的利益负责,有效遏制地方官员腐败和司法腐败。同时充分开掘基层群众自治资源,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在基层社会形成稳定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使调处纠纷、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既是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权益的必由之路,也是完善地方社会治理、建立地方政治良性生态的根本之道。(原题:取消排名是信访改革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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