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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明确要求。诚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蕴涵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精髓和品德风尚。俗语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其体现的不仅是一种个人素质,更是一种社会风气。一个诚实的人,是值得敬佩的人;一个守信的民族,是令人敬重的民族。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现实要求。
营造诚实守信氛围。中华民族历来推崇“君子重然诺”,正所谓“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要在全社会普遍培育诚信意识,汇聚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将诚信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追求并转化为实际行动,让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温情、社会更加温暖。要加强诚信监督,让社会公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挖掘和培育树立诚实守信的美德典范,点名道姓地公开曝光和依法查处失信行为的负面案例,努力使诚信美德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推动诚实守信实践。“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社会大众,诚实守信都需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对群众的承诺说到就要做到,绝不能“放空炮”;要实打实地“行得正、走得直”,坚决不做有昧良心、违背道德和违反法律的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远离失信之人、防范失信之事。同时,切实增强惩罚的威慑力,对失信行为下狠心、出重拳、撒猛药,确保谁失信谁就会付出代价,让失信者处处受排挤、寸步难行。
健全诚实守信机制。无数的历史事实和实践经验证明,长效机制是抓好工作的根本。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绝非一日之功,必须坚持不懈、长期努力。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活动的参与者为主体,信用记录为基础,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用一系列科学有效、严谨规范的规章制度固定下来,从而更多更广地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同时,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设置违规底线、动态管理及阳光公开办法诸多形式,不断深入细化“黑名单”等制度,真正让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机制成为匡正个人行为和社会风气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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