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团外卖点担任送餐员的小王在送餐途中遭遇车祸。因未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社会保险,小王先后向平台和外卖点所在企业追责,无果。在南京市总工会的法律援助下,小王历经劳动救济多道程序,最终被法院确认与外卖点所在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获得工伤赔付。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经济发展迅速,在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其从业者劳动经济权益实现也面临诸多难题。《工人日报》今年1月报道的这则案例反映的正是其中一个方面。
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着眼于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陈荣书,以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焦开河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委员,律师皮剑龙委员等,针对几个焦点问题给出了“一揽子”建议。
焦点一: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现状】“三新”经济从业者多是网约工。他们与互联网平台或中间承包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或其他关系,是事关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关键点。不同关系,受不同法律调整。
全国总工会针对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群体开展的专题调研显示,“三新”领域劳动关系复杂多样,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在“三新”经济中,交易需求可以通过平台快速传递并将供需双方即时匹配,从而改变了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的固定性,让劳动者从传统的“企业+员工”的组织形式向“平台+个人”形式转变。对其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我国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
多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用工方和劳动方关系,但在措施上,各有侧重。
陈荣书委员:把符合标准劳动关系的用工纳入劳动关系范畴,把部分具有劳动关系特征的新就业形态纳入非标准劳动法律关系范围,保障从业者收入、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劳动安全等权益实现。
焦开河委员:把坚持劳动关系本质作为界定共享经济模式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理念,明确如何界定劳动关系。同时,建立健全共享经济新就业形态劳动标准体系,对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标准、休息休假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特殊劳动者保护标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保护从业人员基本权益。
朱晓进委员:引入网络合同,由政府会同专业机构、法律组织、平台企业研究出台各行业各领域的“网约工”合同标准化模板,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非强制性条款进行增删修改;“网约工”真实身份则可以在企业、政府数据共享的前提下,通过人脸识别等进行“是否”验证,合同在签署后将同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管部门备案。
皮剑龙委员: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灵活用工无序蔓延。属于劳动关系的应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合同。
焦点二:社保怎么缴纳?
【现状】据媒体报道,某网约平台代驾司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意外去世,随后家属发现该平台此前承诺的最高12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缩水”成了1万元。
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显示,对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来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还存在制度障碍。依据现有社保政策,未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渠道还未完全打通。虽然一些平台购买了商业保险,但是仍然无法弥补社会保险在养老、看病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陈荣书委员:增强现有政策弹性空间,研究适应“三新”企业和各类小微企业职工及新就业群体缴费能力的社会保险政策,破除职业身份、就业区域等条件限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焦开河委员:尽快因地制宜、因行业而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避免企业以降低生产成本和用工风险为由,将本来应由其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劳动者或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朱晓进委员:扩大保险覆盖面,对于容易产生交通事故、带来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业,如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可以考虑引入企业强制责任险,对于其他行业则可以引入更多的商业保险,由平台统一为网约工购买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以较低的保费实现较好的劳动保障。
皮剑龙委员:社会保障制度应适应新技术、新经济的发展,提高参保、缴费及转移便捷性,同时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让参保人明确预知自己的未来收益,提高劳动者参保积极性。
焦点三:出现劳动纠纷,责任归谁?怎么监管?
【现状】“三新”经济突破了传统用工方式对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其劳动时间有着特殊性。加班加点、不缴社保、跨平台接单……这些状况,都让“三新”就业群体陷入复杂的劳动关系之中,发生劳动关系矛盾时,难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途径获得救济。
陈荣书委员:强化政府主导下的协同治理,加强对平台企业监管,既允许企业与从业者通过协商方式实现市场化选择,也要引导企业履行企业责任。加大对企业违法用工执法查处力度,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劳动用工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焦开河委员:多方发力,加快完善监管机制与体系。建议人社、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较强的监管机制与体系,及时成立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同时,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理力度。
朱晓进委员:强化网络监管。一方面,劳动监管部门要建立网上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劳动违法线索,尤其要及时查处不平等条款、以罚代管等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异地执法、网上执法新模式,比如网约工与异地平台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网络投诉举报等途径要求平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以此降低网约工维权成本。
皮剑龙委员:劳动监察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