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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矛盾”确立改革新目标
竹立家
//m.auribault.com 2017-10-20 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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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大报告立足新时代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做出新的重大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判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价值遵循、政策导向和实践指南,是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初的党对当时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正确性的判断,为中国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政策发展和制度变革空间,推动了过去30多年的改革开放,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使中国走向富裕。同样,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提出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将对我们形成新的发展方略和重大改革政策提供重要理论和实践基础,必将在未来30年推动中国从富裕走向富强,使我国成为一个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现代化强国。

  如果说我们用30多年的时间基本解决了社会生产力落后的局面,极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丰富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那么,在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全面深化改革的议程也必须发生改变,我们的发展方略、政策选择、改革重点就要注重全面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公平正义的社会。

  从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既体现在发展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收入差距上,也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上。社会健康与社会发展质量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社会安全、社会治理的水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要求我们在改革的“下半场”既要注重宏观层面的“三农”、城镇化、中西部地区发展、收入分配等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议题,也需要从微观层面直面基本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精准扶贫、就业、住房、食品安全、教育与医疗均等化等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发展课题,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巨大潜力,充分体现我党“执政为民”价值宗旨,充分调动人民参与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人人幸福安康、社会安全和谐、国家繁荣富强的“公平正义”的社会,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目标。

  党的十九大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历史交汇点”上的一次会议。报告中提出的“两个十五年”的发展阶段论,描绘了中国2020年以后,从第一个十五年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向第二个十五年的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价值取向、政策设想和实现路径,为未来改革发展确立了明晰的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目标。(作者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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